| 招标文件 | 变更事项 | 原内容 | 修改后内容 |
| 第一章招标公告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勘察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
| 第一章招标公告 | 3.2联合要求变更 |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 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第一章招标公告 | 7.行政监督部门 | 单位名称: 自贡市贡井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813-3310537 | 单位名称:自贡市贡井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813-3301789 |
| 第一章招标公告 | 8. 联系方式 | 地址: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花园路 8 栋 2 楼 | 地 址: 贡井区重滩村 5 组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 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 (2)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 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 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7.6.1履约担保 | ☑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中标金额的10% | ☑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中标金额的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