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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鹤壁电星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吊车服务采购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河南 鹤壁
发布时间: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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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2365
鹤壁电星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吊车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NEC-DXDQ260001001F001)
服务所在地区:鹤壁市山城区朝霞街58号
一、采购条件
鹤壁电星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吊车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列支,该项目已通过公司审批,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组织机构
采购组织部门:鹤壁电星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
三、采购人
鹤壁电星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4.1项目(服务)名称:吊车服务
4.2项目(服务)地址:鹤壁市山城区、鹤山区指定地址。
4.3项目(服务)概况:工程机械租赁服务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工程量不固定,采取期限为一年的报价单总费用和线上询比的形式,确定吊车租赁服务施工队伍。
4.4采购范围:
(1)吊车服务。
(2)采购明细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吊车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批
1
根据中标价格和台班使用量确认单据实结算。
4.5每次吊装结束后,须有采购方现场负责人与响应方责任人共同签字确认工程机械吨位及使用时间,并开具工程机械使用台班确认单。从工程机械进入甲方指定工作场地起算,不超过4小时为0.5个台班,超过4 小时为1个台班;超过8个小时但不超过12小时,按1个台班计算,超过12个小时,在一个台班的基础上增加0.5个台班,每日控制在1.5个台班之内。
4.6验收:响应方在完成吊装作业后,采购方的使用部门签台班使用量确认单,作为计算依据。
4.7响应方要服从采购方的安全监督管理,签订安全协议。
4.8结算依据:根据中标价格和台班使用量确认单据实结算。
4.9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次吊装工作结束,双方办理台班使用量确认手续,据实结算。每6个月累计上报一次费用,采购方通知响应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先挂账,后付款,付款方式采用电子承兑汇票支付。
4.10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11最高响应限价:叁万元。
(1)采用总价报价(含分项单价)方式。
(2)对响应人没有填入的项目,采购人认为报价已经包括,在实施时将不予另行支付。
(3)采购人设有最高响应限价的,响应人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响应限价。
五、安全要求
5.1必须保证进场吊车全部经过定期核审、定期对吊车性能的安全性进行检查,并保证吊车本身性能安全可靠;进场吊车相关安全附件配备齐全且安全可靠。
5.2操作人员必须操作熟练且持证上岗、满足采购方吊装要求,按时保质完成采购方交付的吊装任务,吊装作业中必须工作积极、认真,严禁怠工、误工。
5.3响应方进入工作区域后应遵守采购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如由于响应方原因造成发包方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等损失,响应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其他设备损坏的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响应方作业人员在厂区内工作时所发生的安全伤害事故均由响应方负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符合规定的劳保用品。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询比采购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供应商,未进行注册的供应商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凡初次参加电子询比采购的供应商,须在采购平台上完成网上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
6.1 供应商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见采购物料明细),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电子版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有效资质证明)。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的承兑汇票。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5)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6)具备货物配送能力。
(7)本次采购只接受原厂和具备资质的代理商应答。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9)对报名不报价的单位,影响招标进度者,后果自负。
6.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询价的。
(5)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保证金的缴纳为响应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通报批评或投诉。
(11)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12)被列入河南能源及鹤煤公司供应厂商黑名单的。
七、询比条款
7.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2交货地址:鹤壁电星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
7.3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方式:由响应人负责运至采购人指定的地点,现场验收交货。费用由响应人承担。
7.4付款方式:供应商应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即货到验收合格使用后方可挂账,按照财务制度付款)。有厂家要求预付款或发货款的视为无效报价。
7.5结算方式:竞价结束后签订代储代销协议或合同,次报价为到货含税价格(含运费、装卸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7.6报价要求:
(1)若供应商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或中标人在我公司发出中标通知30天内未能与我方签订合同,或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不能有效履行,我公司将在未来一年内询价采购时不再允许其参与报价。
(2)供应商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送货到采购人仓库的交货价,含税、运费、装车费、卸车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货物运送至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产品使用人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响应人负担)。
(3)总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同时应响应我方付款方式(即货到验收合格挂账付款,接受银行承兑汇票),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能接受各种面额和期限的承兑汇票。
(4)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及检验检测规范。
7.7 质量标准:响应人保证所供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人保证其货物在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7.8 响应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量保证期限应遵循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质保期从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该期间内,响应人应对由于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和故障负责,费用由响应人负责。
7.9 违约责任
(1)逾期违约金:如果响应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每日按合同总价的0.5%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因此给采购人以及产品使用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响应人另需赔偿全部损失。
(2)未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改合同列明的货物的,合同中写明价格的,按更换部分价值的5倍支付违约金;没有写明价格的,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因此给采购人以及产品使用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响应人另需赔偿全部损失。
(3)产品的性能考核不能达到技术协议中要求的标准的,响应人应免费予以矫正,并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给采购人,因此给采购人以及产品使用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响应人另需赔偿全部损失。
(4)正常使用寿命低于质量保证期限的,需按照总货款的15%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5)质保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响应人没有按规定时间弥补缺陷的,响应人应支付合同标的额30%的违约金给采购人。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响应人另需赔偿实际损失。维修或调换部分的质保期重新计算。
(6)响应人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主机及附件必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效使用标志,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并按以上违约条款执行。
(7)损失赔偿额包括合同履行后产品使用人可以获得的利益、律师费、诉讼差旅费等。
(8)违约金、损失赔偿直接从本合同款中扣除,不足扣除的,从其他未付款中扣除,仍不足扣除的,采购人仍可向响应人主张剩余部分。使用人亦可代表采购人向响应人行使追索权。
7.10 合同签订地:鹤壁电星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7.11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起开始交货,具体交货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按采购人通知为准。
7.12 含税单价:含税单价小数点后统一按保留两位计算。
7.13 验收要求: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交货清单以买方计量结果及其质检结果为准。
八、废标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一)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竞争性不足的(但采购单位生产经营急需的除外)。
(二)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采购人预算的。
(三)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四)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五)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九、开标方式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评标办法:本采购项目采用总价最低评标法;
十、授予合同
10.1 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那些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相当且报价最低,综合评比最优的供应商。
10.2 采购单位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10.3 中标通知书
(1)采购单位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0.4 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收到合同文本后,最迟应在30天内与采购人完成合同洽谈。
(2)特殊情况,在采购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可延长合同签订时间。
(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单位将有充分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十
一、风险提示
11.1 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11.2 响应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或公告中所有的事项、格式和规范等要求,不详之处联系采购方;如果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或询价单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十
二、其他说明
12.1 在质量、服务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供应商,追求性价比最优。
12.2 供应商参与我公司线上询比采购业务,全年报价错误超过3次以上的,将被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3年内不允许参与我公司业务。
12.3 若供应商报价差距过大,我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价,供应商对所报价格必须高度负责,若对我公司分项核价拒不执行者,累计超过三次,同样列入我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如中标后拒签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拒不执行送货的,直接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十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次实行网上询比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采购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询价文件。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陆中原云商采购平台进行报名。有报名意向的供应商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项目采购公告及附件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方业务人员或技术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
13.1获取时间:从2026年6月1日18时00分到2026年6月10日14时00分。
13.2获取方式:登录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bid.zyepp.com)下载电子文件。
十
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4.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6月10日15时00分。
14.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
十
五、其它
15.1响应文件开启方式:电子一步法。
15.2发布公告的媒体: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原云商发布。
15.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
六、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采购业务
联系人:巫先生
联系电话::0392-2914471 19639219181
邮 箱:dxdqzh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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