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 南宁市人防平战管理处物业管理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采购目录: 物业管理服务; 参数要求:采购物业管理服务:1.“一号干道”人防工程:面积约5000平方米。 2.“7412”人防工程:面积约8000平方米。 3.“7412”人防工程口部房:面积约400平方米。 4.人民东路地下人防工程15间指定铺面:面积约600平方米。 5.“00750”人防工程:面积约3000平方米。; 次要参数要求: | 1个 | 299268.00 | - |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商务要求 一、 二、三 | 一、合同签订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二、服务期限:服务期1年,自2026年7月至2027年6月(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自提供服务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止;服务期满后,采购人视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可依据相关政策与供应商续签服务合同,本项目累计服务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按照服务内容及要求规定执行。 |
| 商务要求四 | 四、其他要求:★1.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按照先提供服务后付款的方式,采购人以南宁市财政局国库终审,按月支付(如由于政府政策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采购人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供应商终止服务合同,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赔偿,采购人据实结算已完成服务对应的费用)。★2.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遵照国家、广西及南宁市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缴纳的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并依法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3.严禁供应商将项目全部或部分物业服务内容转包给第三方,严禁任何第三方挂靠供应商资质、变相承接项目业务。 4.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不服从采购人管理,违反采购人管理制度的员工,采购人要求更换的,供应商要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补齐人员需提前3日报备资质。 5.进驻之日起,供应商须按照项目人员配置要求向采购方提供派遣员工名单,实际投入人员必须与报价人所提供的名单相符。 6.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结合该物业实际情况,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及管理岗位操作章程,并有权按采购人委托对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7.供应商必须足额配置人员,如有调整需经过采购人同意方可调整,不能影响正常物业管理工作。如供应商提供消防操作员和电工为无证人员,采购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合同终止引起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未按采购方要求配备配齐其他相关工作人员,或是因缺员影响物业管理工作的,采购人有权按所缺人员的数量及相关费用标准扣减相应物业管理费。 8.投标人如需实地进行勘察,勘察费用自理。 9.项目询价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系统推荐的拟成交结果向拟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发出邮件通知,拟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邮件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须提交拟派遣的项目主管、水电工、保安、消防操作员等人员证件复印件(包括身份证、资格证书证明及相关能证明其具备服务内容及要求中“ 四、人员配置及要求”相关条件的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拟成交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电子邮箱地址而导致无法通知或供应商收到通知后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无效竞价,供应商不具备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结果并按电子卖场相关管理办法报财政部门处理 |
| 商务要求五及备注 | ★ 五、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供应商须在政采云系统内报价的同时上传以下报价文件: 1.企业简介; 2.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不低于本项目询价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内所列全部内容); 3.服务机构设置以及拟派驻服务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扫描件,并以承诺书方式证明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三个月社保证明、纳税证明、人员无犯罪记录等。提供拟投入项目主管、工程维修人员(具备低压或高压电工证)、保安、消防操作员(具备中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相关证书)等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企业在截标前三年内政府采购无不良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板块截图; 6.响应询价文件须打印纸质文件盖公章(并盖骑缝章),然后扫描为PDF文件再上传; 7.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 1.如只在系统内报价,不提供以上响应询价文件或内容不全的,采购人以无效报价处理。 2.如文件内文字、图片、表格等模糊不清,被认定为内容无效的,由报价人自行承担后果。 3.如依照要求提供了响应询价文件,认定为有效报价并中标了的供应商不在限期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履约的,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报财政局处理。 4.供应商可提供近三年来政府项目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作为履约经验参考。 5.建议供应商自行开展现场踏勘,充分了解项目情况,踏勘风险及成本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上传的报价文件须严格按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所列序号进行排版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