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分支机构)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法记录;。 二、报价单 1、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交书面报价文件并加盖公章,并将报价文件作为评判依据,询价后不得修改或重新报价,书面报价应与平台报价一致,若不上传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将按未报价处置。 三、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1、合同为暂估合同,以实际维修、更换数量进行结算(总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暂估总金额),双方签订维修、更换结算验收单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到我公司合同签订部门,根据甲方财务资金计划支付维修费。 2、付款方式:网银、电汇、银行电子承兑汇票 四、履约执行时间 五、勘踏现场时间:2026年6月1日上午10点未在规定时间现场勘踏的,视为了解现场施工工况及技术要求,现场勘踏期间进行技术交底及甲方公司安全环保等制度要求。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1 年后止。 五、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若中选结果出具后,报价人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采购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2、若合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