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永煤公司9辆公务车辆公开竞价销售 | ||
| 项目编号 | HNEC-LYGJ260071 | ||
| 采购单位 | 河南龙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 序号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售标开始时间 | 售标截止时间 | 预算金额 | 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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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HNEC-LYGJ260071001F001 | 永煤公司9辆公务车辆竞价销售 | --/--/-- | --/--/-- | 0 元 | 4000 元 |
| 永煤公司9辆公务车辆竞价销售公告 永煤公司现有9辆公务车拟公开竞价对外销售。现就本项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永煤公司公务车辆销售处置项目。 处置单位:河南龙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处置标题:永煤公司9辆公务车辆竞价销售公告。 竞价内容:公务车辆信息详见下表:
二、竞价销售内容、交货事宜 1、本项目所处置的公务车辆装、运以及该过程所产生的费用等全部由成交人自行负责。意向单位可对该批车辆进行现场查看,了解详细车况。 车辆现场查看 联系人:永煤综合办丁鹏想15037017151。 2、此次处置的公务车辆,出卖方对其质量不做任何保证,且售出后买受方因使用车辆所产生的损失,出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竞价底价:本次9辆公务车辆销售竞价的起拍价为182520.13元人民币。 4、报价方式:投标人在“中原云商电子投标平台”进行总报价,报价不得低于起拍总价。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本次车辆竞价销售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只接受在该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投标;未注册的,请先登录该平台注册,待通过审核后再报名参加。 (2)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参与竞价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应答项目的能力。 (4)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申请人最近三年有严重违法或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 (2)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该项目的竞价让售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3)本项目标段报价IP地址一致,有围标嫌疑的。 四、报名须知 1.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报名,并上传有效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上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表。 2、资质审核通过后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线上缴纳。 投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4000元,保证金必须以本单位商业银行账户汇出,凡是以其他单位名义汇出的保证金视为无效,用途要备注“永煤公司公务车辆竞价销售标段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待竞价结果公示期内如无问题,未中标单位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4、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时间:2026年5月29日17:00至2026年6月8日16:00。 5、车辆联系人及电话:丁鹏想 电话:15037017151(车况)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 电话:0370-5137739(网络) 6、投标单位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报名并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网上进行公开竞价。 网上竞价时间说明:竞价交易时间2026年6月8日16:10-16:30, 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竞价,竞价步进(即单次最低加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每次延时120秒,直至无单位报价后,本场次竞价交易结束,具体截止时间以平台为准。 7、竞价成功后,若成交人为河南龙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或永城煤电集团聚龙物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直接债权人,可用有效债权抵账,抵账后剩余债权的支付我公司将视情况予以适当倾斜。 五、竞标须知 1、投标人须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中注册并为合格用户。 2、投标人须按要求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应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报价。 4、该批车辆起拍价为182520.13元人民币,以超过起拍价的最高报价为中标价。 5、竞价步长类型:固定步长;竞价步长:1000元;竞价时长:20分钟。 6、竞标方若违反招标纪律,存在围标串标、私自打探窃取招标机密、故意向有关领导反映举报虚假信息、干扰招标工作正常进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合同的,视为中标方中断合同,其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8、本竞标公告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协同办公网及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发布,纸质版不再发售。 9、任何单位如对本标段有异议,或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直接向聚龙物流党群工作部反映,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370-51378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