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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经开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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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2026年经开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中财科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5-26
项目概况
2026年经开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32-00086
项目名称:2026年经开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70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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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2026年经开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2、项目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指定地点
★3、建设单位: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4、招标范围:2026年经开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本项目工程依据2026年经开区、中德园城建计划总体安排采购2026年经开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负责经开区内道路维修改造工程
★5、合同履约期限:2年(按甲方项目进度要求)
★6、质 保 期:两年并满足国家规定
★7、付款方式:根据财政资金安排,按形象进度支付。质量保证金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8、资质要求:
8.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8.2供应商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报价方式:此项目报下浮率。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套用202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24 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准》及辽宁省相关规范的要求,所有工程材料费、不可竞争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不参与下浮,其它项目正常参与下浮。以工程总造价扣除所有工程材料价格及不可竞争费后余额做为下浮基数,按照下浮的百分比报价。本工程最终以据实发生为准,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结算价格不超过财政预算价(3,700,000.00元)。
★10、其它重要说明事项
10.1工程范围包括2026年经开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工程造价以最终审计结算为准,结算价格不超过财政预算价。
10.2乙方(中标单位)所施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必须满足国家、地方相关规定要求,并且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中标后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前乙方须按要求签订安全合同或安全承诺。
10.3 2026年经开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工期要求较紧,投标单位应按甲方工程特点、工期要求配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工人,满足甲方进度要求。乙方内业、预算人员须就施工进度、工程内业的完成等及时与甲方沟通,确保及时有效的完成送审结算、施工内业资料报送归档备案。
10.4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造价员等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在每个工程施工前3天内向甲方报送经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签章的工程预算、工程量,同时向甲方报送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监理、甲方项目负责人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乙方自行施工项目甲方不予认可。其他乙方自行施工项目乙方自行解决,不在甲方管理送审范围内。
10.5由于本项目较为零散,要求投标单位应配备两台以上工程专用车辆及成手司机,乙方项目负责人应24小时开机,保证在接到甲方指令后第一时间组织好人员赶到工程现场。如遇有甲方要求的急需维修项目,中标单位应保证在得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组织相关人力物力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必要时立即赶赴施工现场,满足甲方工期要求。
10.6乙方(中标单位)如果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要求,除无条件赔付甲方相关损失外,每拖延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估算造价5‰作为赔偿,甲方将在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乙方施工过程中,请审计部门全程进行跟踪审计,乙方应配备专业内业管理人员,施工完成后,二周内报送工程量认证单,会同监理、使用方负责人、建设方项目负责人现场测量认证,并于完工后15日内办理完成验收和向使用方移交手续,工程量认证单及报审材料的报送签认,完成后超过一个月未报送工程量施工方自行承担。
10.7 要求中标单位必须保证项目管理机构各专业工程师齐全,配备专业安全员、内业人员,满足工程及甲方施工进度需要。中标单位应根据工程及甲方要求配备施工所需工种及工人数量,保证进度工期要求。施工方应及时完成认证单、验收移交手续的办理,并与甲方及时沟通确保工程手续齐全。
10.8中标单位施工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施工必要条件,包括水源、电源、临时设施、包括按使用单位作息时间施工的降效及协调等,均由施工单位自己负责;项目人员包括派驻甲方办公的内业人员就餐、通勤等以上条件均在投标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
10.9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时完工或出现工程安全、质量事故,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乙方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利委托其他施工方完成施工任务。
10.10中标单位三次收到监理单位下发的监理整改通知单或收到甲方关于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的口头、书面通知后拒不整改的,视为中标单位违约,施工合同终止,工程款不予支付,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重新委托合格施工队伍。
10.11项目经理部:施工单位组织成立工程项目部,人员视项目进展按甲方要求随时增减。
10.12乙方委派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一致,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自动放弃中标,甲方有权与其解除合同。注: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2年(按甲方项目进度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包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6日13时00分至2026年06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0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54号)五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因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A座(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北一西路54号)五楼开标室。
4、供应商出现以下
(1)
(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
(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5、此项目报下浮率。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套用202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24 年辽宁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绿色建筑工程定额》《通用安装工程定额》《市政工程定额》《建设工程费用标准》《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准》及辽宁省相关规范的要求,所有工程材料费、不可竞争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不参与下浮,其它项目正常参与下浮。以工程总造价扣除所有工程材料价格及不可竞争费后余额做为下浮基数,按照下浮的百分比报价。本工程最终以据实发生为准,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结算价格不超过财政预算价(3,700,000.00元)。 6. 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7.因系统新增IP重复度筛查功能,如出现不同供应商IP地址一致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7号
联系方式:024-253734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财科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九纬路46号七楼
联系方式:024-23498855-111
邮箱地址:zckj8zb@163.com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奉天街支行
账户名称:中财科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921002010045936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巍岩、何佳姗
电 话:024-23498855-111
附件:
附件下载:
2026年经开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Z.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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