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
| 大米、面粉、食用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登录入口进入“邯郸市”自主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DL20260504
项目名称:2026年优抚对象慰问物资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850000
最高限价(如有):850000.00
采购需求:2026年优抚对象慰问物资购置项目,主要包括采购2350份面粉:高筋一等粉,25千克/袋;2350份大米:优质东北一级米,25千克/袋;2350份食用油:一级花生油,5升/壶。
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采购人订单之日起24小时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分批次发放到指定地点(按需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等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7日至2026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登录入口进入“邯郸市”自主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6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供应商应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登录入口进入“邯郸市”在线参与开标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分散评审”“远程异地评审”,“双盲”政策,即“盲抽”、“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且办理河北CA或北京CA的投标人(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登录入口进入“邯郸市”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若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拨打网站咨询电话:0512-58188537、4009980000办理相关手续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hebei.gov.cn/hbjyzx/)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下载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河北CA或北京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4.制作投标文件时要求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win10以上电脑系统,CA助手使用8.2.9及以上版本,否则因版本过低造成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不匹配,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本项目实施电子评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河北CA为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并上传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登录入口进入“邯郸市”,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本级
地 址:涉县龙山大街文化广场广电中心大楼12层
联系方式:0310-3893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涉县正大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涉县府南路13号
联系方式:0310-3891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佳利
电 话:0310-3891238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