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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观湖北产业片区03-07等宗地项目-10-03-2宗地项目(施工)电梯供货及安装工程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
发布时间:2026-05-2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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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4403922026052200201Y)查看详情我要投标申请保函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观湖北产业片区03-07等宗地项目-10-03-2宗地项目(施工)电梯供货及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44039220260522002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国有:100%
是否重大项目:是
招标项目名称:观湖北产业片区03-07等宗地项目-10-03-2宗地项目(施工)电梯供货及安装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4403922026052200201Y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是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2026-05-28 09:00:00 至 2026-06-03 18:00: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6-05-31 17:00: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6-06-01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编制技术标,招标公告发布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单位名称上海建工(深圳)建设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庆路1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园2栋502
经办人丁銮杰
办公电话18129717910
电子邮箱726743558@qq.com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深圳市永正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经办人余靖
办公电话15815573757
手机号码15815573757
电子邮箱553105167@qq.com

四、详细公告内容
观湖北产业片区03-07等宗地项目-10-03-2宗地项目(施工)电梯供货及安装工程【标段编号:4403922026052200201Y001】
开标日期
开标地点
本次招标内容观湖北产业片区03-07等宗地项目-10-03-2宗地项目(施工)电梯供货及安装工程,共计22台,其中12台高速电梯、8台低速电梯、2台扶梯
。1栋、2栋各有一台消防梯需配合营销首开作为临时看房电梯,样板间位于5、6层,需设置临时机房。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全部设备的深化设计、制造、报装、运输、保险、装卸、吊装、脚手架、电梯安装、校验、调试、满足叁年免费维修及保养的备品备件、技术培训、税费、售后服务、办理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工备案(含费用)、办理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含费用)、检测检验(含检测费)、安装调试水电费、安全设施、操作培训、临时开梯维修保养费(包含临时电梯使用期间的维修及保养费、临时用梯结束后一次大修费)、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及手续等费用,保修阶段承担3年的免费维修、保养及保修阶段的年检等费用,投标报价应包含以上所有电梯设备生产、运输、保存、安装、维修保养等全部费用等,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具体范围以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要求为准。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1244.6036万元
工程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城社区金茂路与大布头路交叉口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6-03 18:00:00
投标保证金24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联合体要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成员单位的安装资质证书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2.投标人需提供1项,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供货电梯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自认为具有代表性所投同类品牌电梯,已完成的电梯供货业绩。证明材料:①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合同中需体现供货电梯梯速、数量、合同额、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页、电梯供货验收证明文件等;②若提供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为供货与安装联合体业绩,关键页中若无法体现本投标人(供货单位)承担的供货金额,必须提供相应的联合体协议或甲方出具的红头证明文件(加盖甲方公章)等材料作为补充证明,自行提供的说明无效;③业绩仅认可所投电梯品牌的业绩。3.投标人须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或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人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2)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商,则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声明,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
(3)同一品牌产品仅接受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如出现2家或以上投标人提供同一品牌授权书的,被授权单位均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4)若同一制造商同时与具有唯一专项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商所有代理商投标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处理,只认可制造商提交的投标文件。4.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应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或具备与前述相对应的旧证资质(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5.电梯安装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证应涵盖:(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或具备与前述相对应的旧证资质(新旧证对应标准按《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发〔2022〕17号)执行)。6.投标人不具备上述电梯安装资质,可采用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参与投标:
(1)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成员单位的安装资质证书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2)与具有相应安装资格条件的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投标时须提供:委托协议、拟委托单位的安装资质证书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3)采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规定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的形式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和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扫描件)。7.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由安装单位委派。
备注:1.若上述许可证中未体现电梯参数或资质等级,须同步提供《特种设备型式试验证书》及其附件(表)(需体现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最高梯速信息),证明投标人的资格满足招标文件中电梯参数要求;2.若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旧许可证,只要符合本项目技术参数要求,也予以认可。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须由安装单位委派。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1项,近3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供货电梯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为准)自认为具有代表性所投同类品牌电梯,已完成的电梯供货业绩。证明材料:①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合同中需体现供货电梯梯速、数量、合同额、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页、电梯供货验收证明文件等;②若提供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为供货与安装联合体业绩,关键页中若无法体现本投标人(供货单位)承担的供货金额,必须提供相应的联合体协议或甲方出具的红头证明文件(加盖甲方公章)等材料作为补充证明,自行提供的说明无效;③业绩仅认可所投电梯品牌的业绩。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
2.依法必招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问题依据招标人及其上级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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