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京教育支援合作转型升级宣传报道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6-11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6210200174131-XM001
项目名称:北京教育支援合作转型升级宣传报道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1.12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01.12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北京教育支援合作转型升级宣传报道
| 101.1224
| 1
| 1.核心服务:制作“融铸式”教育协作高清宣传片2部,完成主流教育媒体采访、市级教育类纸媒专版宣传、教育新媒体平台专题推送等全流程宣传推广. 2.活动组织:依托线上征集平台,全流程组织京藏疆青蒙五地3项学生主题活动,完成作品征集、评审、成果转化、奖品定制配送等.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采购项目整体预留。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教育媒体经营服务能力,深耕教育领域,熟悉教育行业政策及宣传特点;具备近3年教育领域宣传报道项目实施经验;拥有成熟的线上征集平台渠道,平台功能可满足作品上传、审核、评审等需求,且能有效覆盖北京市中小学生群体;
(2)供应商须熟悉国家及北京市教育支援合作、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相关政策,能精准把握“融铸式”教育协作宣传的核心要求,确保宣传内容政治正确、导向鲜明;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因服务质量问题被教育行政部门投诉并查实的情况;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6-01至2026-06-05,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6-1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6-06-1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开标地点自行安排。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2〕40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北京市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3〕8号);《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637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响应文件。
2.5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线上响应,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响应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在开启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并开启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则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教委本级事业财务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6号院
联系方式:王老师,010-55530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17区18号楼13层
联系方式:张鹏、向生建、赵金丹、陈文彪,010-63753216 13810957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鹏、向生建、赵金丹、陈文彪
电 话: 010-63753216 13810957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