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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碳中和政府采购建筑广东新广州市从化区医共体南部院区配套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广州市从化区医共体南部院区配套建设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26-05-30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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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广州市从化区医共体南部院区配套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0-440117-04-01-230460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从化区医共体南部院区配套建设工程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从化区医共体南部院区配套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 标段名称 | 广州市从化区医共体南部院区配套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水南村段,105国道东南侧
| 资金来源 | 财政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对毛坯建筑进行内部装修及部分医疗功能用房的专项装修,配套完善公用辅助工程与室外工程等,以满足医疗建筑的正常使用功能。其中,装修面积约15923㎡,涉及住院部、门诊楼、设备房等区域;需完善的公用辅助工程公共区域及室内照明系统、电力配电系统、热水系统、智能化系统(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有线电视、视频监控、呼叫、门禁、电子巡更、叫号、建筑设备监控、电梯五方对讲)、中央空调系统、局部洁净空调系统、病房分体空调、病房内专业设备管道工程、医气及电梯等;院区内室外道路、广场及停车场面积合计8535.68㎡,室外绿化面积为4650㎡;此外,需完善的室外工程包含室外雨水管870m及配套设施、室外污废水管430m及配套设施、室外给水管240m及配套设施、室外消防水管500m及配套设施、高低压变配电1000KVA、10KV双回路市电源引入合计824m等,以及红线外的给水管115m及配套设施、166m污水管及配套设施、215m雨水管及配套设施、燃气管256m等。项目建筑总面积约15923㎡,最高建筑层数为6层、最大单跨跨度为8.5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15673.9㎡、最高建筑高度为23.9米。装修建设面积约15923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 招标内容 | 投标人需根据基础资料、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设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修建性详细规划(优化):在现有总平面基础上,优化竖向设计、管线综合、交通组织、景观绿化及分期建设界面。
(2)方案修改及完善:根据使用单位需求和专家评审意见,对各专业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3)外水、外电、燃气设计:负责从市政接驳点至院内各设施的全过程设计,并配合与市政部门的沟通协调。
(4)室外工程设计:包括市政管线接驳、院内管线综合、园林景观、道路广场、围墙大门、标识系统、海绵城市等设计。
(5)医疗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手术室(含净化)、ICU、放射科(防辐射)、检验科、消毒供应中心、医用气体系统、血液透析等的深化设计。
(6)各单体建筑装修及配套设计:含建筑、结构(如需改造)、室内外精装修、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通风空调、消防、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污水处理等全部专业设计。
(7)造价文件编制:编制方案设计估算、初步设计概算,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预算审核及设计变更造价分析。
(8)设计配合服务:包括报建报审配合、招标配合、施工阶段现场技术指导、设计变更、参与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
(9)驻场服务:按要求派驻设计代表驻场,负责现场技术问题的协调解决。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计划施工工期18个月。(如施工期有所调整的,设计单位必须无偿配合)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设计方案(第一稿);设计深化方案经发包人及项目业主单位确定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编制(含前期费用清单);规划许可和工程概算经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各专业施工图(蓝图)给发包人组织技术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反馈意见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与反馈;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初步通过所有专业图纸的审查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所有施工图(蓝图),并提交CAD电子版和PDF版图纸(含相关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61.96000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注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3.2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
: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2、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3.4其它要求: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见格式四)。②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③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9116013.html)。④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
: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2、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5-30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22 09:00:00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6-22 09: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6-06-22 09:00:00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从化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 招标人 | 广州市从化区公共建设项目代建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289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彭工 | 联系电话 | 020-87932215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保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盛景南路35号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徐瑕、欧阳燕梅 | 联系电话 | 020-37933248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从化区建设工程技术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37908635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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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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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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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从化区医共体南部院区配套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广州市从化区医共体南部院区配套建设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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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从化区医共体南部院区配套建设工程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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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91440101MA9Y7HPJ3A-20260529-10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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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相关附件附件名称 1红线(带地形).rar
附件名称 2可研报告的复函.pdf
附件名称 3前期资料收集完成的证明.pdf
附件名称 4招标文件已盖章.pdf
附件名称 5变更总投资和建设规模及内容的复函.pdf
附件名称 6(已瘦身)附件3.广州市从化区医共体南部院区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版.pdf
附件名称 7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附件名称 8招标公告.pdf
附件名称 9招标人授权委托证明书.pdf
附件名称 10广州市从化区医共体南部院区配套建设工程项目设计合同格式挂网前.doc
附件名称 11资金落实证明.pdf
附件名称 122.医共体设计招标文件5.29.doc
附件名称 13投资项目代码.pdf
附件名称 14设计任务书.pdf
附件名称 15从化区太平镇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竣工图.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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