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仲恺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惠仲土挂告〔2026〕011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广东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4号)的规定,经批准,我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挂牌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476万元,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
三、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15日。
(二)网上挂牌竞买时间:2026年6月16日9时至2026年7月1日10时。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日9时。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具备本条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缴交竞买保证金96万元人民币;
(二)拖欠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有违法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竞买。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地块周边基础设施已基本配套,具备动工建设所必需的条件;
(二)该项目沿道路绿地 ZKA-083-02-02 地块无偿划拨至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并由其进行配建;
(三)竞得人除缴交成交地价款外,还需按规定缴交契税等有关税费;
(四)非仲恺高新区注册登记的企业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必须在竞得土地后2个月内在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五)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时,提交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出具的与该宗地产业类型一致的优先发展产业项目文件,并同步与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环街道办事处签订《仲恺高新区产业项目监管协议》;
(六)该项目由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环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竞得人履行《仲恺高新区产业项目监管协议》的后续监管职责。
六、竞买保证金
(一)该宗地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6万元。
(二)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tdky.hzggzyjy.cn/)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并发出《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七、竞买申请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竞买申请人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即获得竞买报价权限。
八、竞买人电子报价、电子限时竞价
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及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指南,熟练操作电子交易系统,按竞买规则进行电子报价及电子限时竞价。
九、确定成交候选人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采取价高者得方式出让并确定成交候选人。
十、资格审查
成交候选人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确定成交候选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书等材料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由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对竞买资格进行审查。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将于2026年7月8日前确定符合竞买资格的成交候选人为竞得人(成交候选人上传材料的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栏目中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新增建设功能操作指南》)。
成交候选人资格审查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
(二)《竞价结果通知书》(加盖公章);
(三)《竞买保证金到账通知书》(加盖公章);
(四)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申请竞买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授权他人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惠州仲恺高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出具的与本公告宗地要求对应产业类型一致的优先发展产业项目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
一、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及支付土地出让金
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人确定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提交申请受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关材料;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与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签订《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于《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或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成交价款的,必须收回土地,并按规定处罚。付清出让金及有关税费后,竞得人可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审批及土地登记发证手续。
十
二、竞买保证金退还或转付成交价款
未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所交竞买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若违法违规竞买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后予以退还。
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缴交的保证金中按成交价的20%转作定金;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定金转作土地出让价款。
十
三、违规责任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成交候选人资格(或竞得人资格),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一)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二)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三)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四)无正当理由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五)无正当理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十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宗地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电子交易系统。申请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
(二)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地块现场踏勘(可在电子交易系统查阅用地红线图)。
(三)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四)地块动工竣工时间及地块交付时间
《出让合同》签订之日交付土地;动工时间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竣工时间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具体动竣工时间按《仲恺高新区产业项目监管协议》执行。
(五)该宗地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5〕13号)。
十
五、联系方式:
出让方: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5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2-3271601
交易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
大厦10楼
联系人:汪工 房工
联系电话:0752-3278419
注:本公告同时在下列网站及场所发布
中国土地市场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网站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网站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1号土地与矿业交易窗口。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752-7121029
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6年5月27日
附表:
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建设指标
挂牌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用地编号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挂牌 起始价(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保证金截止时间
| 投资强度
| 产业类型
| 产业项目监管协议书签订部门
| 产业项目监管协议书名称
| 其他
|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
| 宗地使用权面积(㎡)
| 建 筑 系 数(%)
| 容 积 率 R
|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S (㎡)
| 绿地率(%)
| 机动车停车位配建要求
|
惠仲土(用地)挂〔2026〕011号
| 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南片区
| ZKA-083-02-01
| 工业用地
| 4545
| 4545
| ≥40
| 1.6≤R≤2.5
| 7272≤S≤11362
| 10≤绿地率≤20
| 按《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要求配建
| 50
| 476
| 10
| 96
| 2026年7月1日9时
| ≥7700元/㎡
| 航空航天产品:无人机(大型、中型、小型及其他)开发制造
|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惠环街道办事处
| 《仲恺高新区产业项目监管协议》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项目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5%;须配建1处建筑面积≥35㎡的5G通信基站机房及配套设施,1处建筑面积≥60㎡的配电网开关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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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公告内容公告信息
| 交易机构名称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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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方式 | 招拍挂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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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拍挂类型 | 网上挂牌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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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惠仲土挂告[2026]0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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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性质 | 交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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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交易标识码 | B01-124413006905190362-20260527-0119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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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