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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盘山县沙岭学校消防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辽宁 盘锦
发布时间:2026-05-27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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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盘山县沙岭学校消防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润鑫亿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5-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1122-001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盘山县沙岭学校消防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5-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工程量清单变更,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6年05月27日10时0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网上递交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加密的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lnjxyf@163.com邮箱。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发送到上述邮箱内,设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3.本项目需进行网上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
(1)
(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
(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山县沙岭镇人民政府
地  址:盘山县沙岭镇
联系方式:0427-5861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润鑫亿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国际大厦A座2110
联系方式:024-31084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冬梅
电  话:024-3108429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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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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