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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碳中和政府采购建筑新广东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充电设施2026-2028年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第三次)中标信息-广东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充电设施2026-2028年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第三次)
发布时间:2026-05-29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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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东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充电设施2026-2028年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第三次)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充电设施2026-2028年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第三次)
| 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充电设施2026-2028年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第三次)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充电设施2026-2028年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第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 招标单位 | 广东省交通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 中标单位 | 中标价 | 工期(交货期) | 项目负责人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中标总价224.533500万元 | 1.财产一切险:
(1)第一至五批及其他(非服务区/停车区)充电站的保险期限暂定为24个月(自2026年6月1日0时起至2028年5月31日24时止),具体以保单中列明的保险期限为准。
(2)第六批(含零星)充电站的保险期限暂定为23个月(自2026年7月1日0时起至2028年5月31日24时止),具体以保单中列明的保险期限为准。
(3)尾工充电站的保险期限暂定为12个月(自2027年6月1日0时起至2028年5月31日24时止),具体以保单中列明的保险期限为准。2.公众责任险:保险期限暂定为24个月(自2026年6月1日0时起至2028年5月31日24时止),具体以保单中列明的保险期限为准。3.保险人须书面通知招标人在各批次充电站保险期生效前完成的事项,确保在保险期限内保险生效。 | --
| 中标日期 | 2026-05-29 14:13:14
公告信息
公告内容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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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项目名称
| 广东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充电设施2026-2028年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第三次)-广东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充电设施2026-2028年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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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包)名称
| 广东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充电设施2026-2028年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 (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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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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