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和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9010002000375001 | 项目名称 | 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和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09010002000375001001 | 标段名称 | 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和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5月2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6月22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工程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和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
| 初步评审 |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 …… |
| 2.2.3 | 响应性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 |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不超过 5页 | 2 分 |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4页 | 2 分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10页 | 2分 |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8 页 | 2 分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不超过 12 页 | 2 分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不超过28页 | 2 分 |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绿色建材等应用 | 不超过15 页 | 2 分 |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评标委 | 2 分 |
|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人2023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3年1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承担过单项合同价 1000 万元及以上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不包括附属工程、幕墙工程,如用单项合同价作为业绩指标的,提供的业绩中含附属工程、幕墙工程的,应扣除附属工程、幕墙工程的价格后计算单项合同价;提供的业绩中含附属工程、幕墙工程的,但其价格无法明确扣除的,其业绩不予认可),其工程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得1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2.6。注: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本项计分,计分业绩提供的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 1 分 |
| 1 分 |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3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83 分 |
| 2.3.4(6) | 不良记录 | 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