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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和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5-30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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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和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9010002000375001 项目名称 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和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E3209010002000375001001 标段名称 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和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5月2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6月22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工程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和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和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E320901000200037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和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已由 盐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盐政服投资【2026】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建设采用:代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和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和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  盐城市青年东路学府路1号 
2.3 建设内容:  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和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的施工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 项目位于盐城市青年东路学府路1号,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内,估算总投资约2248万元。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约18194795.65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和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内,对26#、32#、33#、34#、35#五栋宿舍楼进行改造,将12人间宿舍改造为6人间宿舍;对学校教学楼、行政楼部分区域共计54间老式坑道结构厕所进行改造。包括:宿舍楼外墙出新、公共部位油漆出新、灯具更换、阳台封闭、进户门更换,卫生间、洗漱间、线路改造等,估算总投资约2248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2.9 工期:  5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为勾选项)
3.3.6.投标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从2026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 2023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3年1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价 1000 万元及以上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不包括附属工程、幕墙工程,如用单项合同价作为业绩指标的,提供的业绩中含附属工程、幕墙工程的,应扣除附属工程、幕墙工程的价格后计算单项合同价;提供的业绩中含附属工程、幕墙工程的,但其价格无法明确扣除的,其业绩不予认可),其工程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5.3。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 年 6 月 1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6  年  6  月  1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下述情形,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1.1、12.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公示期间的。(此条建议集中建设项目选用,其他项目可不选择)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评标入
围、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的顺序进行评审,对满足招标文件
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3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
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
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由高到低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2.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一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R是。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初步评审
2.2.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
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资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2.3
响应性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无下列情形之一:
(1)低于成本;
(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其他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R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16分
投标人业绩:  1 分
其他: / 分
不良记录: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R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83分
不良记录: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R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R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预算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K2的取值范围为:装饰、安装为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4% 。
上述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的招标预算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不可竞争部分为  /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投标报价应扣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
(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各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2026年6月22日9时00分前抵达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地址盐城市府西路 1 号)开标一室 并签到,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辩测试。各投标人及相关人员需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答辩。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不超过 5页
 
 2 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不超过4页
 2 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10页
  2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 8 页
 2 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不超过 12 页
 2 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不超过28页
 2 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绿色建材等应用
不超过15 页
 2 分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评标委
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
述及答辩测试进行综合评分,答
辩采用暗标评审,得分范围 0-2
分     
 
 2 分
2.3.4(2)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2023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有效期含2023年1月1日,但不含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下同)承担过单项合同价 1000 万元及以上装修工程施工业绩(不包括附属工程、幕墙工程,如用单项合同价作为业绩指标的,提供的业绩中含附属工程、幕墙工程的,应扣除附属工程、幕墙工程的价格后计算单项合同价;提供的业绩中含附属工程、幕墙工程的,但其价格无法明确扣除的,其业绩不予认可),其工程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得1分。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2.6。注: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本项计分,计分业绩提供的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1  分
 1 分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3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应扣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83 分
2.3.4(6)
不良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30 日 8 时 00 分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9.1 。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 19 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紫薇曼哈顿713
联系人: 翟先生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0515-80501532                    电话: 18068866980
传真: /                                项目负责人:朱建云
邮编: 224000                           邮编: 224000
                                         
电子邮箱:2445339593@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5-69083533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http://221.231.4.242:7020/)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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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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