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喀什市“祖国情·中华行”暨石榴籽青少年交流项目(标项一) | 喀什市“祖国情·中华行”暨石榴籽青少年交流项目(标项一) | 青少年交流项目。 | 符合文件要求 | 交流时间:初定2026年5月-7月,具体以采购方需求确定。 | 符合文件要求。 |
| 2 | 喀什市“祖国情·中华行”暨石榴籽青少年交流项目(标项二) | 喀什市“祖国情·中华行”暨石榴籽青少年交流项目(标项二) | 青少年交流项目。 | 符合文件要求 | 交流时间:初定2026年5月-7月,具体以采购方需求确定。 | 符合文件要求。 |
| 3 | 喀什市“祖国情·中华行”暨石榴籽青少年交流项目(标项三) | 喀什市“祖国情·中华行”暨石榴籽青少年交流项目(标项三) | 青少年交流项目。 | 符合文件要求 | 交流时间:初定2026年5月-7月,具体以采购方需求确定。 | 符合文件要求。 |
| 4 | 喀什市“祖国情·中华行”暨石榴籽青少年交流项目(标项四) | 喀什市“祖国情·中华行”暨石榴籽青少年交流项目(标项四) | 青少年交流项目。 | 符合文件要求 | 交流时间:初定2026年5月-7月,具体以采购方需求确定。 | 符合文件要求。 |
| 5 | 喀什市“祖国情·中华行”暨石榴籽青少年交流项目(标项五) | 喀什市“祖国情·中华行”暨石榴籽青少年交流项目(标项五) | 青少年交流项目。 | 符合文件要求 | 交流时间:初定2026年5月-7月,具体以采购方需求确定。 | 符合文件要求。 |
| 6 | 喀什市“祖国情·中华行”暨石榴籽青少年交流项目(标项六) | 喀什市“祖国情·中华行”暨石榴籽青少年交流项目(标项六) | 青少年交流项目。 | 符合文件要求 | 交流时间:初定2026年5月-7月,具体以采购方需求确定。 | 符合文件要求。 |
| 7 | 喀什市“祖国情·中华行”暨石榴籽青少年交流项目(标项七) | 喀什市“祖国情·中华行”暨石榴籽青少年交流项目(标项七) | 青少年交流项目。 | 符合文件要求 | 交流时间:初定2026年5月-7月,具体以采购方需求确定。 | 符合文件要求。 |
| 8 | 喀什市“祖国情·中华行”暨石榴籽青少年交流项目(标项八) | 喀什市“祖国情·中华行”暨石榴籽青少年交流项目(标项八) | 青少年交流项目。 | 符合文件要求 | 交流时间:初定2026年5月-7月,具体以采购方需求确定。 | 符合文件要求。 |
| 9 | 喀什市“祖国情·中华行”暨石榴籽青少年交流项目(标项九) | 喀什市“祖国情·中华行”暨石榴籽青少年交流项目(标项九) | 青少年交流项目。 | 符合文件要求 | 交流时间:初定2026年5月-7月,具体以采购方需求确定。 | 符合文件要求。 |
| 10 | 喀什市“祖国情·中华行”暨石榴籽青少年交流项目(标项十) | 喀什市“祖国情·中华行”暨石榴籽青少年交流项目(标项十) | 青少年交流项目。 | 符合文件要求 | 交流时间:初定2026年5月-7月,具体以采购方需求确定。 | 符合文件要求。 |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为参考,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各标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下浮25%收取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189029.08元。标项一:18635.28元;标项二:19357.08元;标项三:18747.60元;标项四:18727.8元;标项五:19038.38元;标项六:19266.00元;标项七:18018.96元;标项八:19050.00元;标项九:19165.20元;标项十: 19022.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