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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赣榆高新区地下管网及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兴海河排涝通道建...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5-30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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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赣榆高新区地下管网及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207212409020001 项目名称 赣榆高新区地下管网及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
标段编号 3207212409020001003002 标段名称 兴海河排涝通道建设及金海大道污水管网改建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5月2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6月22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兴海河排涝通道建设及金海大道污水管网改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12409020001003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赣榆高新区地下管网及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已由 连云港市赣榆区数据局 以 赣数备〔2024〕8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连云港市金真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连云港市金真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兴海河排涝通道建设及金海大道污水管网改建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兴海河排涝通道建设及金海大道污水管网改建工程施工 ;
2.2 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赣榆区;  
2.3 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改造、箱涵、污水管网、土方、道路修复路基、路面、标线等。 
2.4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5 工程规模:兴海河排涝通道设计西起兴中路,东至G228,北起金海大道,南至兴庄河北堤。东西向河道宽度为8m,改造长度2567m,南北向河道宽度为9m,改造长度1160m,河道改造两侧设置重力式挡墙;金海大道段污水主管,西起兴中路,东至揽海路,污水设计管径D600~D1000,全长约2.69km,两侧地块和支路预留支管管径D500;道路修复工程,南起兴庄河北堤,北至金海大道,设计起点K0+000,设计终点K1+565.126,路段全长1565m。
2.6 工程最高投标限价:4887.468761万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河道改造、箱涵、污水管网、土方、道路修复路基、路面、标线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备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注:除以上描述的竣工验收证明外,其他所有行业的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完工验收等均不认可)。
(3)拟派项目负责人(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中只要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无论是变更前还是变更后的,一律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进行认定;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注: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内容以施工合同为准。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项目负责人、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3.4.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如有)、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5]181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5]182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执行【2023】11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5.1、评标入围
5.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投标所用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
5.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具体如下: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具体如下: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及以上 7 家和以下 8 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含G1、G2去除的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投标报价文件两部分)。第一阶段投标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投标人业绩以及资格审查资料等;第二阶段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文件。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投标人业绩以及资格审查资料等。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根据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在前若干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①按照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得分相同的单位并列排序;投标人得分家数为12个及以上的,取前9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9-11个的,取前7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3-5个的,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投标人得分未进入上述规定名次的,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详细评审。
②取定投标人时,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数的限制。
第二阶段:评审报价文件,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第一阶段汇总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10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88 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2%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1 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 分。

(4)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法,暗标编制说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不超过5 页
1 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不超过4 页
1 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10页
1 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10页
1 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不超过10页
1 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不超过20页
2 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不超过15页
2 分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不超过6页
1 分
2.3.4(2)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说明: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主体库或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合同价款、项目负责人、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或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4)评标方法中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得重复。
2 分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8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88 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9 日至2026年 6 月 5 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连云港市金真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138号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人:   杨洋                          
电话: 0518-86341003                      电话:    19951884224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张家州                         
邮编:  222199                            
传真: 0518-85833367                   
电子邮箱:    /                           邮编: 222000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8-80525530    
10.3异议渠道
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19951884224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兴海河排涝通道建设及金海大道污水管网改建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12409020001003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赣榆高新区地下管网及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已由 连云港市赣榆区数据局 以 赣数备〔2024〕8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连云港市金真实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连云港市金真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兴海河排涝通道建设及金海大道污水管网改建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兴海河排涝通道建设及金海大道污水管网改建工程施工 ;
2.2 建设地点: 连云港市赣榆区;  
2.3 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改造、箱涵、污水管网、土方、道路修复路基、路面、标线等。 
2.4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5 工程规模:兴海河排涝通道设计西起兴中路,东至G228,北起金海大道,南至兴庄河北堤。东西向河道宽度为8m,改造长度2567m,南北向河道宽度为9m,改造长度1160m,河道改造两侧设置重力式挡墙;金海大道段污水主管,西起兴中路,东至揽海路,污水设计管径D600~D1000,全长约2.69km,两侧地块和支路预留支管管径D500;道路修复工程,南起兴庄河北堤,北至金海大道,设计起点K0+000,设计终点K1+565.126,路段全长1565m。
2.6 工程最高投标限价:4887.468761万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河道改造、箱涵、污水管网、土方、道路修复路基、路面、标线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备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注:除以上描述的竣工验收证明外,其他所有行业的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完工验收等均不认可)。
(3)拟派项目负责人(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中只要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无论是变更前还是变更后的,一律不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进行认定;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注: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内容以施工合同为准。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项目负责人、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3.4.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如有)、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5]181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5]182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执行【2023】11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5.1、评标入围
5.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投标所用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
5.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具体如下: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15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具体如下: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及以上 7 家和以下 8 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含G1、G2去除的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投标报价文件两部分)。第一阶段投标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投标人业绩以及资格审查资料等;第二阶段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文件。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投标人业绩以及资格审查资料等。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根据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在前若干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①按照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得分相同的单位并列排序;投标人得分家数为12个及以上的,取前9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9-11个的,取前7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投标人得分家数为3-5个的,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投标人得分未进入上述规定名次的,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详细评审。
②取定投标人时,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同时进入第二阶段。因得分相同并列排序的情形,不受取定人数的限制。
第二阶段:评审报价文件,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第一阶段汇总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10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88 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二 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92% 。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1 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 分。

(4)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法,暗标编制说明: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评分因素
页数要求
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不超过5 页
1 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不超过4 页
1 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10页
1 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不超过10页
1 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不超过10页
1 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不超过20页
2 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不超过15页
2 分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不超过6页
1 分
2.3.4(2)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
说明:

(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主体库或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合同价款、项目负责人、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或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4)评标方法中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得重复。
2 分
2.3.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8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88 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9 日至2026年 6 月 5 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连云港市金真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连云港市赣榆区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138号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人:   杨洋                          
电话: 0518-86341003                      电话:    19951884224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张家州                         
邮编:  222199                            
传真: 0518-85833367                   
电子邮箱:    /                           邮编: 222000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8-80525530    
10.3异议渠道
联系人:杨洋
联系电话:19951884224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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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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