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韩江(广东梅州段)兴宁段(左岸)达标加固工程等五宗项目施工[项目编号:JG2026-11554]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2 | (主)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东兴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3 | 广东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4 | (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兴宁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公司 | 通过 | / |
| 5 | 广东恒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6 | 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7 | 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8 | 湖北大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9 |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10 | 广东惠昌源实业有限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2026年05月30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6月02日00时00分止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753-3390122联系地址:兴宁市福兴街道黄畿村城乡排灌总站(三楼)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兴宁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753-3393668联系地址:兴宁市城兴东路水利大厦6楼招标人名称: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日期:2026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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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资审结果公示(盖章).pdf1、资格审查报告(脱敏).pdf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韩江(广东梅州段)兴宁段(左岸)达标加固工程等五宗项目施工[项目编号:JG2026-11554]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2 | (主)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东兴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3 | 广东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4 | (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兴宁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公司 | 通过 | / |
| 5 | 广东恒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6 | 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7 | 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8 | 湖北大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9 |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10 | 广东惠昌源实业有限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2026年05月30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6月02日00时00分止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753-3390122联系地址:兴宁市福兴街道黄畿村城乡排灌总站(三楼)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兴宁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753-3393668联系地址:兴宁市城兴东路水利大厦6楼招标人名称: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日期:2026年05月29日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韩江(广东梅州段)兴宁段(左岸)达标加固工程等五宗项目施工[项目编号:JG2026-11554]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2 | (主)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东兴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3 | 广东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4 | (主)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兴宁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公司 | 通过 | / |
| 5 | 广东恒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6 | 梅州市威华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7 | 湖北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8 | 湖北大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9 |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10 | 广东惠昌源实业有限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2026年05月30日00时00分 至 2026年06月02日00时00分止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753-3390122联系地址:兴宁市福兴街道黄畿村城乡排灌总站(三楼)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兴宁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753-3393668联系地址:兴宁市城兴东路水利大厦6楼招标人名称: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日期:2026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