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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WJ-J-2022-002号地块住宅项目市政配套工程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5-29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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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WJ-J-2022-002号地块住宅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05091862000240 项目名称 WJ-J-2022-002号地块住宅项目
标段编号 E3205091862000240006001 标段名称 WJ-J-2022-002号地块住宅项目市政配套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5月2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6月10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WJ-J-2022-002号地块住宅项目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名称)WJ-J-2022-002号地块住宅项目市政配套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编号:E320509186200024000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WJ-J-2022-002号地块住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盛政备〔2023〕23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红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红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WJ-J-2022-002号地块住宅项目市政配套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汇通项目管理咨询(苏州)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WJ-J-2022-002号地块住宅项目市政配套工程
2.2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盛泽镇东至福州路,南至舜湖西路,西至泉州路,北至和田路 
2.3 建设内容:WJ-J-2022-002号地块住宅项目市政配套工程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景墙、水景、廊架工程;景观铺装工程;海绵城市工程;雨污水工程;绿化种植工程;大型士石方工程;室外景观照明、给排水工程;智能信包箱安装工程;室外给水及雨水回收系统安装工程;新建垃圾亭安装工程等。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约3006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7月15日,竣工日期: 2027年3月28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本项目计划取得竣备时间节点为2027年6月30日前。在取得交付备案手续前后涉及局部工程量,需配合和满足甲方要求的验收节点和交房节点,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含在报价内。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自2023年3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处理场站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除外)。类似工程业绩须上传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适用于直接发包项目)、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
(1)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合同价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的合同价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本次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还需另行在信息库中上传能反映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或建设单位盖章的竣工图纸。类似工程信息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的信息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申请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3.4.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项目负责人有市政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2)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上海朗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3)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家(不少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不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5月29日 17时 00 分至2026年 06月05日17时 00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 CA 锁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电信网络访问地址:http://180.97.151.179:60/TPBidder/memberLogin;移动/联通网络访问地址: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日前提出,请于 2026年06月06日 17 :00 的时间前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电信网络访问地址:http://180.97.151.179:60/TPBidder/memberLogin;移动/联通网络访问地址: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提疑。
6.4潜在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电信网络访问地址:http://180.97.151.179:60/TPBidder/memberLogin;移动/联通网络访问地址: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中有关该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0日上午9:30,若有答疑,以资审答疑文件为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电信网络访问地址:http://180.97.151.179:60/TPBidder/memberLogin;移动/联通网络访问地址: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苏州华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江苏钜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2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 标 人:苏州红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汇通项目管理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西二环路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绣路89号恒宇广场B
1188号中国盛泽纺织科技创业园10号楼102室            座803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贝岳强                     联 系 人:杭锋、朱梅华、时妹               
电  话: 0512-63959679            电  话:0512-62626796-8024/802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3481790   
10.3异议渠道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WJ-J-2022-002号地块住宅项目市政配套工程(项目名称)WJ-J-2022-002号地块住宅项目市政配套工程(标段名称)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编号:E320509186200024000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WJ-J-2022-002号地块住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盛政备〔2023〕23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红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红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WJ-J-2022-002号地块住宅项目市政配套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汇通项目管理咨询(苏州)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WJ-J-2022-002号地块住宅项目市政配套工程
2.2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盛泽镇东至福州路,南至舜湖西路,西至泉州路,北至和田路 
2.3 建设内容:WJ-J-2022-002号地块住宅项目市政配套工程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景墙、水景、廊架工程;景观铺装工程;海绵城市工程;雨污水工程;绿化种植工程;大型士石方工程;室外景观照明、给排水工程;智能信包箱安装工程;室外给水及雨水回收系统安装工程;新建垃圾亭安装工程等。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约3006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9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7月15日,竣工日期: 2027年3月28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本项目计划取得竣备时间节点为2027年6月30日前。在取得交付备案手续前后涉及局部工程量,需配合和满足甲方要求的验收节点和交房节点,投标单位需综合考虑含在报价内。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申请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自2023年3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4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污水处理场站工程、燃气工程、热力工程除外)。类似工程业绩须上传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适用于直接发包项目)、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网页截图至少需体现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等相应合同内容)。
(1)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2)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合同价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的合同价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反映本次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还需另行在信息库中上传能反映类似工程相关指标的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或建设单位盖章的竣工图纸。类似工程信息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的信息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
(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申请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5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3.4.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项目负责人有市政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2)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上海朗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3)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3.6.2以分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分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家(不少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不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5月29日 17时 00 分至2026年 06月05日17时 00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请投标申请人使用企业 CA 锁登录“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电信网络访问地址:http://180.97.151.179:60/TPBidder/memberLogin;移动/联通网络访问地址: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3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日前提出,请于 2026年06月06日 17 :00 的时间前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电信网络访问地址:http://180.97.151.179:60/TPBidder/memberLogin;移动/联通网络访问地址: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提疑。
6.4潜在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电信网络访问地址:http://180.97.151.179:60/TPBidder/memberLogin;移动/联通网络访问地址: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中有关该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10日上午9:30,若有答疑,以资审答疑文件为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系统)(电信网络访问地址:http://180.97.151.179:60/TPBidder/memberLogin;移动/联通网络访问地址:http://211.143.240.34:60/TPBidder/memberLogin)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苏州华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江苏钜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2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 标 人:苏州红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汇通项目管理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西二环路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绣路89号恒宇广场B
1188号中国盛泽纺织科技创业园10号楼102室            座803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贝岳强                     联 系 人:杭锋、朱梅华、时妹               
电  话: 0512-63959679            电  话:0512-62626796-8024/802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市吴江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3481790   
10.3异议渠道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分,至 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资格预审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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