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潭综合实验区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发布日期: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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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原产于台湾地区生活消费类商品
合作供应商选取的公告
台湾小镇各入驻商户:
为丰富景区消费供给、升级游客购物体验,我司拟从台湾小镇内部优选合作供应商,引进原产于台湾地区、以一般贸易形式合法清关入境的生活消费类优质商品,在景区门店统一上架销售。现就选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邀约对象与资格条件
1.台湾小镇内入驻的所有商户(能提供原产于台湾地区、以一般贸易形式合法清关入境的生活消费类优质商品;邀请商户名单见附件1)。
2.意向报名商户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合法身份,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能够提供与台湾小镇签署的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凭证;
(3)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拥有稳定、合规、可溯源的台湾商品供货渠道,能够保证商品持续稳定供应。
二、征集商品种类及准入门槛
意向供应商在报名时,除满足基本资质外,其所能供应的商品品类须达到最低数量要求,且能够于2个月内提供符合报名清单的商品,方具备该品类的参选资格。
|
| 序
号
| 商品大类
| 涵盖范围实例
| 最低
数量要求
|
| 1
| 粮油食品类
| 如粮油制品、食用动植物产品、水产品、食品制成品、保健食品、参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
| ≥20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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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土产畜产类
| 如茶叶、咖啡、可可、香调料、山货、畜产品、烟类等。
| ≥10项
|
| 3
| 纺织服装类
| 如纺织品、丝织品、服装、毛织品、棉织品、皮带、小皮件等
| 不限
|
| 4
| 工艺品类
| 如陶瓷、地毯、装饰挂毯、工艺品、玻璃制品等。
| ≥10项
|
| 5
| 轻工业品类
| 如家用电器、箱包、鞋帽、文体用品、日用五金、钟表、家具、日用杂品、纸品、玩具、眼镜、珠宝首饰、化妆品、美容及保健器材、尿不湿、香水、家用医疗器械等。
| ≥10项
|
| 6
| 电子产品类
| 如微型计算机、穿戴设备、电子游戏机等。
| 不限
注:我司将在报价阶段对报名商品清单进行审核,未达到上述数量要求的,该品类报名视为无效。
三、合作供应商选取流程
(一)选取方式
本次选取采用“资质审核+随机抽取+价格对比”相结合的方式
1.第一阶段:报名(资质审核)
(1)发布征集公告:我司根据所征集种类,向台湾小镇各商户发起邀请。
(2)提交报名材料:意向商户按要求提交全套报名材料,并按商品种类提交商品清单(填报市场零售价)。
(3)资格审查:我司对报名商户进行资格预审。
2.第二阶段:产品种类抽取与价格对比(摇号)
(1)合作供应商中选:在资格审查合格的商户中,按商品种类以摇号抽取的方式确认每一种类的合作供应商。最终中选数量为:粮油食品类抽取7家、土产畜产类抽取2家、纺织服装类抽取2家、工艺品类抽取2家、轻工业品类抽取4家、电子产品类抽取2家,共计19家合作供应商。若某商品种类合格报名数量≤拟中选数量,则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直接全部入选。
(2)上架商品与价格审核:我司对中选同一种类的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清单进行梳理,若不同供应商提供同品牌、同规格、同型号商品的,以报价更低者获得上架资格;若价格相同,则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该商品的上架主体。
(3)清单锁定:双方核对并最终确认《代销商品清单》。
(4)签约:与中选供应商签订《商品代销合同》(附件6)。
中选供应商新增商品管理说明:合作期内,供应商新增商品须在原中选品类范围内,提前书面报备,经我司书面确认后方可上架。
(二)未中选商品及新品试销机制
1.适用对象:本次未中选的台湾小镇内商户,以及已中选但需新增清单外商品的供应商。
2.试销规则:设置3个月的试销期。试销期内,单品累计销量≥100单或累计销售额≥3000元,该供应商户直接列入我司台货合作供应商,并签订《商品代销合同》,转为常规上架商品;连续6个月销量为0的商品予以下架,双方当场清点交接后由供应商自行取回,相关运输、处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陈列限制:新品试销数量及位置以门店展陈空间为准,由我司统筹安排。
四、合作规则要点
(一)合作模式
上述品类中选的供应商,均以商品代销方式开展合作,合作期限为2年。供应商按合同清单中的结算价或者建议零售价的80%向我司供货,建议零售价和供货(结算)价格以及货款总值等信息应当在双方交接商品时的《商品清单》上由供应商作出明确标注。供应商供货价与我司销售价之间的差价作为我司的所得,归我司所有。
(二)结算规则
1.已售商品的价款每月结算一次,具体为:已售出的代销商品所产生的销售额由我司代收,在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我司和供应商完成上月销售额及销量对账,我司于每月前1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相应代销手续费(报酬)后的款项按时足额支付给供应商,最后一批代销商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且双方完成对账后结清。
2.若供应商存在拖欠我司租金、物业费、水电费、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我司有权将应支付给供应商的代销货款优先用于抵销其所欠各类款项,抵销后余款再支付给供应商。
3.我司采用银行结算方式进行货款结算,供应商应向我司提供符合我司所在地有关部门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明细按结算清单明细开具,因供应商提供票据不符合要求造成的结算延迟,我司不承担责任。
4.购买供应商所供应的代销商品的顾客如需开具相应的产品增值税发票,由我司负责开具。
(三)其他要求
1.所有商品必须为一般贸易进口,每次供货需提供完整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如有),严禁以免税品冒充;合作过程中如有发现供应商以免税品冒充一般贸易品销售,一经查实,协议立即终止。
2.商品质量、食品安全、知识产权责任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如遇监管检查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3.合作期内需配合我司开展定制礼盒、企业团购等经营活动。
4.代销期间,若有出现相关部门出台的其他政策扶持(包括但不限于退税、奖补政策),该补贴部分我司按产品代销同比例享受。
5.其他内容详见《商品代销合同》(附件6)。
五、意向商户提交材料要求
(以下文件:均需要加盖公章并密封完整,密封于一个文件袋中,否则视为无效文件;密封袋封面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商户单位名称,封口处应加盖公章;报名材料一式2份,正本1份,副本1份。)
1.与台湾小镇存在租赁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记录);
2.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件2);
4.《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附件3),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5.代销产品承诺函(附件4);
6.报名品类的产品报价清单(附件5);
六、报名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请于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5日期间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ptyg.enjoy5191.com/home)下载或“平潭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下载。
七、报名方式
1.报名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2026年6月5日17时30分前将符合第五点要求的报名材料递交至联系人处(接受邮寄形式递交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视为放弃参选。
2.开标地点:
(1)平潭台湾小镇招商服务中心二楼
(2)报名商户可派授权代表到场参加(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若未到场,视为认可开标过程与结果。
3.开标时间:由我司另行通知。
4.费用承担:报名商户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参选文件相关的费用,不论比选的结果如何,参选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承担这些费用。
5.结果通知:我司将现场公布中选供应商。
6.本次选取的解释权归平潭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4号楼8层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18567907929
附件:1.台湾小镇邀请商户名单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代销产品承诺函
5.产品报价清单
6.商品代销合同
平潭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9日
公告附件:
附件1:台湾小镇邀请商户名单.xlsx (md5:59749083df8a71d0d8bb5385b3e2fe95)
台货供应商选取公告其余附件.docx (md5:022f0be080f30846711ef0d041204c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