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排水防涝移动抽排能力提升项目采购VIII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排水防涝移动抽排能力提升项目采购VIII标段已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成发改政务审批函【2026】6号,成发改政务审批【2023】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兴蓉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兴蓉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成发改政务审批函【2024】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水务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拟采购子母式排水抢险泵车、移动排水抢险泵车、高扬程泵车、潜水泵、发电机组等抽排设备247台(套),并采购配套车辆、叉车、冲锋舟、对讲机、电气设备及工器具等。
2.2 招标范围:4辆移动排水抢险泵车A2、12辆移动排水抢险泵车B2、2辆移动排水抢险泵车C2的生产、安装、调试、供货、缺陷处理、技术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供货期:45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自签订合同当日起算。
2.4 交货地点:本次采购车辆及设备交货地址为项目所在地或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址,招标人根据中标人供货计划,可能要求集中放置于一处停车场或仓储中心,也可能要求分散放置于不同区域,中标人应无条件将采购车辆及设备放置招标人要求的交货地址。
2.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的要求中★号条款。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3.1.1须为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其他:本项目投标人投标时拟供货的整车必须已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完成公告。投标人应提供拟供货的整车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的查询截图和公告参数页共计两项资料作为整车完成公告的佐证。参数页“产品型号名称”中为“大流量排水抢险车”或“供排水抢险车”,或带有“排水抢险车”、“救险车”字样;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3.1.3财务要求: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3.1.4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供货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中不少于1辆抽排能力≥1000m3/h的抽排车辆供货业绩; 3.2其他要求:3.2.1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27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18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dggzy.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行政监督部门单位名称:成都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28-61882857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成都兴蓉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五路266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1号楼A座8楼邮 编:610000联 系 人:李女士电 话:028-87590782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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