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9-441322-04-01-984417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博罗美丽圩镇(十二岭片区)环境整治暨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博罗美丽圩镇(十二岭片区)环境整治暨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博罗美丽圩镇(十二岭片区)环境整治暨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年5月26日 |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6年5月26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5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评委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评标专家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A040202市政道路、A040206市政给水排水、A060102市政。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4家,名单如下: (1)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3)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4)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1)特征码检查: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评标委员会借助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 4 家投标单位通过特征码检查。 (2)初步评审不通过情况: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因系统内上传的投标保证金承诺函项目名称是惠东县百千万工程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服务,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初步评审结果: 3 家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分别是: 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七)废标情况:长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因系统内上传的投标保证金承诺函项目名称是惠东县百千万工程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服务,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八)评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9.97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78.31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得分77.00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20.08% |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总投资概算书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申抚兵 | 资质资格 | 证书名称:道路桥梁高级工程师 编号:(2016)1116028 |
| 业绩 | 1、湘江古镇群望城西岸核心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景区连接线改造-涧湖路节点; 2、潇湘大道(北津城段)北延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3、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广深科创走廊东部智造创新服务产业基地配套设施项目; 4、林科路(双塘路荷叶冲路)施工图设计。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具有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拟派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道路桥梁高级工程师职称; 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 业绩情况 | 1、西安航空基地宏腰路东段(规划六号路-西城发东边界)市政工程EPC 项目; 2、嘉兴秀洲智联健康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新塍大道(横塘港-兴镇路)道路桥梁改造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3、滑县高铁片区市政道路人民路北延(站前大道-站三路)及两侧绿带、文津路(文明大道-卫城路)工程建设项目; 4、万家丽路快速化改造(一期)(暮坪湘江特大桥河东引桥段起点—芙蓉路西)设计(含可研); 5、白银城区横一路市政综合管网及道路工程项目 EPC 总承包。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21.0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总投资概算书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严荣泉 | 资质资格 | 证书名称:道路与桥梁正高级工程师 编号:021401008131 |
| 业绩 | 1、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曼弄枫片区 A 组团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当涂县西部城区道路建设项目(二标段)方案及初步设计; 3、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曼弄枫片区 B 组团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具有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拟派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道路与桥梁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 业绩情况 | 1、2024 年红岛街道观涛安置区配套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曼弄枫片区 A 组团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3、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曼弄枫片区 B 组团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20.50% | ||
| 质量承诺 | 合格,即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各阶段的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工作要求,最终必须满足施工具体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总投资概算书编制;初步设计批复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智聪 | 资质资格 | 证书名称:路桥高级工程师 编号:2101001058107 |
| 业绩 | 1、一号公路(惠霞高速东江湾产业园段)桥下共线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新平大道(新材料产业园段)市政化改造及北侧排水渠新建(一期)工程初步设计; 3、中韩(惠州)产业园马安南园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具有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202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拟派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路桥高级工程师职称; 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 |
| 业绩情况 | 1、一号公路(惠霞高速东江湾产业园段)桥下共线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2、新平大道(新材料产业园段)市政化改造及北侧排水渠新建(一期)工程初步设计; 3、中韩(惠州)产业园马安南园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 4、钟太路西延线工程勘察设计。 | ||
| 异议受理部门 | 博罗县公路事务中心 | 联系地址 | 博罗县博罗大道中550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6283047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2-6622135 |
| 联系地址 | 博罗县罗阳镇罗阳大道中685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5月29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6年6月2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67371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