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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沙岭子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河北
发布时间:2026-05-29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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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沙岭子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由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以张行审立字(2026)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慧能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约60%,财政资金占比约40%, 招标人为张家口慧能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856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7291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为设备更新改造工程,改造内容包括污水厂工艺设备:主要有水泵、格栅、鼓风机、加药设备、脱水机等设备;电气设备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设备更换部分年节约用电约35万kWh,减少COD排放量约548t/a,减少TN排放量约46t/a,减少TP排放量约4.6t/a,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沙岭子污水处理厂厂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所包含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验收、保修、配合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287.5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设计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仅限于本次招标资质)。 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4.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污水处理厂业绩; 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8.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9.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10.拟派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项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6年06月24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13.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行政处罚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或行政处罚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现场查询核实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除外);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所有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5)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仅限于本次招标要求的企业资质。企业资质情况和状态:如为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企业资质,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显示情况和状态为准;如为其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企业资质,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资质核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官网网站”上的显示情况和状态为准。
(6)项目班子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程总承包项目需要配备的人员要求。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其他: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31 09:30:00:00至2026-06-05 17:3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2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本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及评审。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向张家口通利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联系人: 韩女士 ,
联系电话: 0313-5891298 。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股
电话:0313-5900075
电子邮箱:jkqzbb@sina.com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口慧能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张家口通利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沙岭子镇沙岭子村污水处理厂院内办公楼102室 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府西大街3号财富中心
邮编: 075000 邮编: 075000

联系人:
刘先生 项目负责人: 韩女士
电话: 0313-5808500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3-589129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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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uinengshui@huinengshui.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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