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长兴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6-11471]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2 | (主)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3 | (主)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成)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提供《勘察设计施工投标承诺书》,不符合资格审查第16点的要求 |
| 4 | (主)春涛国际建筑有限公司,(成)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2026年05月29日15时00分 至 2026年06月02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长兴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20-37217681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289号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5536908联系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长兴街道办事处日期:2026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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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EPC项目-盖章.pdf资格审查报告(不含专家姓名)-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EPC.pdf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长兴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6-11471]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2 | (主)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3 | (主)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成)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提供《勘察设计施工投标承诺书》,不符合资格审查第16点的要求 |
| 4 | (主)春涛国际建筑有限公司,(成)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2026年05月29日15时00分 至 2026年06月02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长兴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20-37217681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289号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5536908联系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长兴街道办事处日期:2026年05月29日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广州市天河区“百千万工程”长兴街道村改居社区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6-11471]项目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具体结果公示如下: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2 | (主)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 3 | (主)金中天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成)中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不通过 | 未提供《勘察设计施工投标承诺书》,不符合资格审查第16点的要求 |
| 4 | (主)春涛国际建筑有限公司,(成)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过 | / |
公示时间从2026年05月29日15时00分 至 2026年06月02日00时00分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长兴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20-37217681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289号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0-85536908联系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长兴街道办事处日期:2026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