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公司安全现状评价及HAZOP分析等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人参与响应报价。有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简介1.采购项目名称:粤海公司安全现状评价及HAZOP分析等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4110-26XJ0018
3.项目概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将于2026年7月到期;广州LNG应急调峰储气库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将于2027年1月到期。为满足生产合规性,现需要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2)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相关规定,要求“对生产全过程进行风险辨识分析。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统称“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风险辨识分析,主要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一般每3年进行一次。”为满足生产合规性,现需要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工作。
(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推荐“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在役生产装置或设施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要在全面开展过程危险分析(如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基础上,通过风险分析确定安全仪表功能及其风险降低要求,并尽快评估现有安全仪表功能是否满足风险降低要求。”为满足生产合规性,现需要开展SIL定级分析。
4.采购控制价:45万元(含税)。
5.成交响应人数量:一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1. 采购内容和范围: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工程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将于2026年7月到期;广州LNG应急调峰储气库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将于2027年1月到期。为满足生产合规性,现需要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工作。
(2)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相关规定,要求“对生产全过程进行风险辨识分析。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统称“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风险辨识分析,主要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一般每3年进行一次。”为满足生产合规性,现需要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工作。
(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116号)推荐“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在役生产装置或设施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要在全面开展过程危险分析(如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基础上,通过风险分析确定安全仪表功能及其风险降低要求,并尽快评估现有安全仪表功能是否满足风险降低要求。”为满足生产合规性,现需要开展SIL定级分析。
对采购人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工作、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工作和开展SIL定级分析,组织现场专家评审会,按照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完成报告的编写及备案手续。
2. 服务期限:成交人须在2026年6月25日前完成《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系列工作;成交人须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储气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和《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HAZOP分析报告和SIL定级分析》系列工作。
3. 服务地点:广州南沙
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1)编制的《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配套码头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和《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储气库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会,且取得备案回执文件。《广州LNG应急调峰气源站HAZOP分析报告和SIL定级分析》通过专家评审会。
(2)开展工作时须满足国家、省、市各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管理要求,在项目现场开展工作时,还应当遵守采购人及项目现场各承包商的HSE管理规定。
(3)所有的技术文件,在正式出版前都要经过采购人的审核和评议。由电脑软件完成的报告、图片、文件等设计成果需要同时提供给采购人纸版与电子版,其中的电子版需要是用原制作的电脑软件可以编辑的。
三、合格响应人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一)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主体、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二)业绩要求:响应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有承担过城镇燃气、LNG接收站或LNG应急调峰气源站、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等安全服务类、HAZOP和SIL定级分析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合同的签订人必须为报价响应人,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合作方)的扫描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资质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响应人需提供资质证书相关页截图或扫描件。
(四)信誉要求:①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人需提供以上2个平台相关页截图。
(五)响应人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响应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格式4响应人声明格式)。
(六)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列入广州发展集团不良供应商名单;
(七)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单位须在获取询比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获取询比文件。已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任一采购组织注册为“投标人”或“供应商”的报价响应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2、报名时间:2026 年5月29日18时00分至 2026 年6月2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事项
(一)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为准。到规定截止时间,响应人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报价。
(二)响应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2026 年 6 月 2 日 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的需要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响应文件递交和开启地址: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
六、异议潜在响应人或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响应人须知》附件1]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
异议提起人不是响应人、潜在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未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本采购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函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异议函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开启现场已经响应人确认的事项,开启后响应人又对该事项提出异议的;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采购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询比采购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采购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采购活动。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询比采购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广州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粤海(番禺)石油化工储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粤海路1号
邮政编码:511455
联系人:李工
电话:19988216044
电子邮箱:
liwq1@gdg.com.cn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 12:00 14:00 ~ 17:30
注:关于电子采购平台使用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026年 5 月 29 日
附件1:异议书
异议书
致:异议受理单位
(潜在响应人或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现就 采购人的采购项目提出异议。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线索
异议提起人: (公司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
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箱地址:
注: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和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异议申诉书
异议申诉书
致:项目采购监督部门
我司因 (对采购人的异议答复不服/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延迟处理异议等)现就 项目提出异议申诉。
异议申诉的对象:
提出异议申诉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线索
异议提起人: (公司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
联系电话:
异议申诉提起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箱地址:
注: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和有效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