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医疗
智慧城市
银行
物业
碳中和
政府采购
建筑
首页 /公告详情

浦口经济开发区雨污水收集及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29
内容详情
下文供建强金项用户参阅,如需查看更多内容或订阅项目信息,请
登录查看或 拨打咨询热线:400-000-2365
浦口经济开发区雨污水收集及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6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C-2026ZB0534
项目名称:浦口经济开发区雨污水收集及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36.4万元
最高限价:36.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开展孙垄河改道工程、阑珊河消险工程、东岳街泵站新建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4日(合同签订后14日内提交勘察成果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及类别: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11月-2026年4月)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保险缴费证明(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以上人员属事业单位、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方式:
(1)文件提供方式:纸质文件。
(2)投标人前往报名平台: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进行注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被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审核),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注册成功后,投标人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支付费用。
(3)支付完成后,纸质文件可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现场领取的请至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1栋29楼)领取,需邮寄送达的请联系025-58835827-0,提供邮寄信息。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不接受任何邮寄送达

五、开启
时间:2026年6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不接受任何邮寄送达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投标人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投标人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njgc.jfh.com/)‘南京市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投标人应先点击‘投标人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至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或者未签字视为无效投标。
在采购资格审查环节,投标人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采购投标人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南京浦口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兰花路8号

联系人:汤工
联系方式:025- 68558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联系人:曹雪、高婷

联系电话:025-58066836、025-58835827-0

建强金项全国工程立项情报平台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000-2365
服务时间:08:30 ~ 21:00
微信公众号:建强金项
Copyright© www.coopa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8013967号-7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3289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4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