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勘察资质要求之一: ①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设计资质要求之一: ①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 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③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注: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对应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满足以上专业资质要求;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投标人资质等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以合同所载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准)10亿元及以上的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业绩(采取PPP、BOT、特许经营等模式实施的,其实质服务范围同时包含投资、建设和运营等内容的业绩予以认可)。 3.1.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