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超级管道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为
资金来源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CNSC-XJD-26-022222.2 项目名称:
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超级管道设备采购2.3 项目概况:
厂址位于辽宁省庄河市。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2.2 设备名称: 超级管道 设备数量:1)两台机组共采购6套超级管道设备,每套分4段管段,各管段在工厂制造,然后在工地组焊为一套超级管道;
2)另提供10个200mm管段,规格为Ø813x46mm作为安装阶段预制和现场焊接的见证件;
3)役检试块Ø812.8x46mm、L=500mm;Ø219.1x11.6mm、L=500mm;Ø250.9x26.95mm、L=500mm各一个;
以及其他技术规格书要求的附件。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技术文件
2.5 交货地点:
DDP至现场指定位置2.6 交货期:
交货时间:1#机组为2029年05月31日,2#机组为2030年03月31日2.7 质量标准:
质保期:见专用合同条款1.14“保证期”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制造和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 需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管道预制(关键工艺为热挤压或挤压(管嘴)和焊接(工艺范围中有焊接即可)),制造能力应满足管道外径≥813mm,壁厚≥46mm,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证书和许可活动范围表的复印件)。
3.3.2 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投标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含)之前的项目提供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的,投标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之后的项目提供2023年-2025年的。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人员要求:
/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不适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辽宁庄河核电厂一期工程超级管道设备采购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回。 投标人需注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4.2 发售时间:
2026年05月28日19时00分00秒—
2026年06月03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何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6年06月25日09时00分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 CA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逾期递交的、未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联系人:
张楠联系方式:
010-80939749、18600546106邮箱:
zhangnan@cnsc-sh.com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招标文件异议接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核发的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流程参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8.4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招标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
05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