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 | 12分 | 本项评审步骤: 1.最后报价的调整:磋商小组对所有有效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进行核查,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①M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家数; ②当3≤M≤4时,不去除极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③当5≤M≤6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扣除一个最高价,扣除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④当7≤M≤9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扣除一个最高价,扣除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⑤当10≤M≤15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扣除一个最高价,扣除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⑥当16≤M时,去掉n/3个最高价、n个最低价后,取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n= M÷5,n、n/3均四舍五入取整。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投标报价评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30.6分,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分值 =30.6-|偏差率|*100*0.1(注:投标报价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后,除评标基准价计算错误外,不因异议投诉等事项而改变。 |
| 报价(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 | 12分 | 本项评审步骤: 1.最后报价的调整:磋商小组对所有有效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进行核查,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磋商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①M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家数; ②当3≤M≤4时,不去除极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③当5≤M≤6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扣除一个最高价,扣除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④当7≤M≤9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扣除一个最高价,扣除两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⑤当10≤M≤15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扣除一个最高价,扣除三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⑥当16≤M时,去掉n/3个最高价、n个最低价后,取其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n= M÷5,n、n/3均四舍五入取整。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偏差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投标报价评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2分,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分值 =12-|偏差率|*100*0.1(注:投标报价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后,除评标基准价计算错误外,不因异议投诉等事项而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