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信息 | ||||||
| 项目名称 | 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项目抗车辙剂材料采购项目 | |||||
| 项目编号 | RHP-C082668102685-1 | |||||
| 采购人 | 太行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沙河分公司 | |||||
| 联系人: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17367675192 | ||||
| 采购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负责人:鲁健 | 联系电话 | 0311-69052002 | ||||
| 联系人:蒋世伟 | 联系电话 | 0311-69052002 | ||||
| 其他信息 | 竞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 |||||
| 采购范围 | 主要包括抗车辙剂材料采购。详见(附件4) | |||||
| 标段划分 | 1个标段 | |||||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1家 | |||||
| 发布媒介 | 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太行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平台注册 | 有意参加竞价的供应商应先在“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不必重复操作。 | |||||
| 竞价规则 | ||||||
| 竞价报名开始时间 | 2026年5月29日09时00分 |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 | 2026年6月1日17时00分 | |||
| 竞价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 登录“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招采平台”)投标人端,找到本项目并点击我要报名;同时上传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竞价保证金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2.1如采用电汇或转账,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竞价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2.2如采用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并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截图。担保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证保险,还需提供购买保函或保险的相关凭证扫描件。 2.3如采用纸质保函或纸质保证保险的,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纸质保函或纸质保证保险复印件。纸质保函或纸质保证保险原件在竞价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银行保函格式(附件5)。 2.3.1纸质保函或保证保险原件必须在竞价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送至竞价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纸质保函或保证保险原件的视为未提供竞价保证金。 3.近3年内(2023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抗车辙剂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网页截图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拟投品牌抗车辙剂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各项指标满足附件4要求。 注:以上资料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在“招采平台”只允许上传一次,资格审查资料不通过后无法补充新材料重新报名,所有潜在供应商请认真核对贵公司资料后上传,采购代理审核通过后会有短信提醒并进入“我的项目”中下载本项目竞价采购文件。 |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6年6月3日14时30分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6年6月3日15时00分 | |||
| 限制竞价时间 | 到最后竞价时间最后一秒有新的报价出现则,则往后延长15秒时间,直到最后一秒无最新报价停止。 | |||||
| 资格申请条件(如有) | 资格申请审查前提为按照本文件要求缴纳竞价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不得参与竞价。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 。 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3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抗车辙剂供货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竞价采购活动。 4.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市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9)为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的; (10)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
| 确定方法 | 快速定标法:河北交投招标与采购服务平台自动按照价格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1-3 名。 排序方法:☑由低至高 ¨由高到低 注: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候选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采购人按竞价大厅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 |||||
| 是否递交竞价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竞价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 竞价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或保函或保证保险 竞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竞价报名截止时间 ①如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 竞价保证金汇入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名称:河北雄安交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城县支行 账号:50509101040037030 行号:103151050918 响应供应商应在竞价报名结束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价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上述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竞价保证金无效。汇款时请注明资金用途为:(项目名称)竞价保证金,以便查对核实。 竞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与竞价有效期保持一致。 ②如采用纸质保函或纸质保证保险形式: a.保函由银行出具的,由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如开户行不具备出具银行保函条件,应由其上级银行出具)。 b.保函由担保机构出具的,由响应供应商通过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购买。 c.保证保险由保险机构出具的,由响应供应商通过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购买。 纸质保函或保证保险原件必须在竞价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送至竞价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纸质保函或保证保险原件的视为未提供竞价保证金。 ③如采用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形式: a.电子保函由银行出具的,由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如开户行不具备出具银行保函条件,应由其上级银行出具)。 b.电子保函由担保机构出具的,由响应供应商通过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购买。c.电子保证保险由保险机构出具的,由响应供应商通过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购买。 | |||||
| 报价方式 | 不含税价单价 | |||||
| 最高限价(元/吨) | ☑单价: 8000 □总价 | |||||
| 报价(降价)梯度(元/吨) | 50或50的整倍数 注:上述金额为每次减少的金额,响应供应商无法手动修改 | |||||
| 报价有效期 | 自竞价开始时间起90日内。 | |||||
| 其他竞价要求 | 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可启动竞价程序 | |||||
| 商务信息 | ||||||
| 是否递交履约保证金 | □不要求递交 ☑要求递交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由成交供应商自主选择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纸质或电子)、担保保函(纸质或电子)、保证保险(纸质或电子)等形式,(以电汇或转账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开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金额:5%签约合同价。 递交时间: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 其他要求:采用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应在国有控股或国有资金主导的银行、担保公司或保险机构办理。 | |||||
| 合同签订时间 | 发放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 | |||||
| 交货期 | 6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 交货地点 | 河北邢台沙河市 | |||||
| 质量标准 | 合格,且需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 |||||
| 付款方式 |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甲乙双方每月20 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认的《物资采购确认单》为计算依据对乙方申报的物资采购工程量进行核算。 3.甲方在办理结算时,暂扣当期结算款项 3 %作为质量保证金。 详细内容详见:附件三(合同条款及格式)。 | |||||
| 成交通知书 | 发布成交公告后,在竞价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 |||||
| 其他 | 各潜在供应商请知晓以下情况: 1.本项目报名结束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单位启动对本项目的围串标分析,分析内容如下: 若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竞价采购文件下载IP地址雷同,视为相互串通投标,其响应文件(报名申请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2.若出现上述情况,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代理机构有权决拒绝异常单位的报价申请,以上风险各潜在供应商各自承担。 3.因围串标分析后获取竞价采购文件的单位少于3家,本次竞价程序终止。 4.成交供应商供货前免费提供两台适配型投料机。 5.成交供应商实际供货的产品,须与竞价前提供的检测报告中厂家、产品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内容完全保持一致。若实际供货产品与检测报告内容不符,视为供应商违约,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供应商无条件退换货物、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6.供应商在竞价当天若被市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将取消其竞价资格。(信誉情况最终以竞价当天现场核查为准) |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要求 | 单位 | 暂定数量 |
| 1 | 抗车辙剂 | 外观:颗粒状、均匀、饱满、无结块 | t | 203.88 |
| 单个颗粒质量:≤0.03g | ||||
| 密度:≤1.0g/cm³ | ||||
| 熔融指数(190°C,2.16kg):>1.0g/10min | ||||
| 灰分含量:≤5.0% | ||||
| 车辙试验动稳定度:≥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