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承德市双桥区绿色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站(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运营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承德市双桥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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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承双桥数政企备字〔2026)21号 | ||||||||||||||||||||||||||||||||||||||||
| 所属行业: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 ||||||||||||||||||||||||||||||||||||||||
| 所属地区: | 承德市-双桥区 | 招标内容: | |||||||||||||||||||||||||||||||||||||||
| 承德市双桥区绿色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站(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运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承德市双桥区绿色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站(桩)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运营已由 承德市双桥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承双桥数政企备字【2026】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城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承德城市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建设地点:承德市双桥区2.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在承德市双桥区建设120个充电桩。聚焦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以“缓解充电难”为核心,同步实现充电设施乡镇全覆盖,构建城区与农村地区协同的充电网络。建设地点涵盖二仙居旱河南路停车场、华子炉停车场、万华C区北侧停车场、普宁寺门前广场及两侧停车场、德润庄园二期底商前停车场、大石庙镇太平沟停车场等13个停车场,完成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建成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充电站运营服务。3.计划工期:施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运营服务期限:两年。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运营。主要建设内容为涵盖二仙居旱河南路停车场、华子炉停车场、万华C区北侧停车场、普宁寺门前广场及两侧停车场、德润庄园二期底商前停车场、大石庙镇太平沟停车场等13个停车场相关工程,完成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建成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充电站运营服务等,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报装、并网接入等相关手续办理、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土建及安装施工等工作。本工程内所有充电桩、控制柜、变压器、高低压电缆、照明系统、监控系统、防撞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的供货、施工安装、检验、试验、竣工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等全部工作。运营服务部分:负责本项目已建成的充电站后期日常运营管理服务。根据招标人实际需要为本项目建设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专项负责本项目后续运营相关事务。 根据招标人实际需要为本项目建设一体化综合管理平台,运营单位在运营期间需派驻运营代表到现场负责后期充电站运营。招标范围外因项目实际需要增加的同类配套工作,均由中标人统一负责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投标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5-29 16:00 至 2026-06-05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s://szj.chengde.gov.cn/cdsggzy/)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6-23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s://szj.chengde.gov.cn/cdsggzy/)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予展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根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印发的《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联系人:崔晓娟 , 联系电话: 0314-5924234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承德市双桥区财政局 电话:0314-2108988 电子邮箱:sqqczjbgs@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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