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萝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与鹤岗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联合办学食堂和宿舍楼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
| 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名称(盖章) | 萝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 |||||||
| 项目批准文件 及文号 | 关于萝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与鹤岗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联合办学食堂和宿舍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萝发改发[2026]40号 | |||||||
| 主要建设内容 |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宿舍楼、食堂,计划占地6656.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995.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995.2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容积率为1.98,绿地率30.00%,建筑密度47.85%;场区工程包括新建铁艺围墙1185.68米(原职教中心与萝北县第二小学整合后)、新建大门(含门卫)2座、职教中心运动场罩面8379.94平方米、人行步道921.13平方米、景观绿化1996.91平方米、外网工程149米、亮化路灯30盏、监控60盏。 | |||||||
| 招标项目 | 序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拟交易场所 | 投资估算(万元) | 备注 |
| 1 | 萝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与鹤岗高等师范专科学校联合办学食堂和宿舍楼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EPC工程总承包 | 公开招标 | 2026年6月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以最终财审金额为准 | ||
| 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或投标准备的信息 |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及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者设计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还需提供其投标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6年03月至05月)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 (2)施工负责人要求: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2026年03月至05月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 (3)设计负责人要求:1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 (4)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2026]3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 |||||||
| 备注 |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