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 制造商要求: | 营业执照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检测报告 | 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防撞垫检测报告。 | |
| 代理商要求: | 营业执照要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适用于代理商) | 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 |
| 检测报告 | 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防撞垫检测报告。 | |
| 业绩要求 |
| 近3年内(2023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防撞垫的供货业绩。 |
| 信誉要求 |
| 投标人过去1年(2025年5月1日至今)中不曾因防撞垫供货合同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供货合同被解除。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以评标价低的优先; (2)评标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 (3)技术得分也相等时,以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供货业绩累计设备数量多的优先。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1.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2.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出具,并在授权书指定位置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授权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函签署的日期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并与投标截止时间同日或在其之前;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3.如果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 投标文件格式 | 主要内容实质上响应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
| 备选投标方案 | 投标人未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分包 | 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 ||
| 其他 |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其他要求 | 无 |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 投标材料制造商的资质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交货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交货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技术性能指标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1项规定 | ||
| 投标材料及技术服务 |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技术支持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3项规定 | ||
| 2.1.4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还应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执行人查询)、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部分:20分 技术部分:50分 评 标 价:30分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 (5)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当所有投标价都高于招标人投标控制价上限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 2.2.4 (1) | 商务评分 标准 (20分) | 业绩 (20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得12分; 近3年内(2023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防撞垫供货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
| 2.2.4 (2) | 技术评分标准 (50分) | 投标材料整体性能评价 (15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材料整体性能一般,得9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材料整体性能较优越,得9~12分; 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材料整体性能优越,得12~15分; |
| 材料主要 技术指标 (15分) | 满足主要技术要求,性能一般,质量一般,得9分; 满足主要技术要求,性能较高,质量较好,得9~12分; 优于主要技术要求,性能高,质量好,得12~15分。 | ||
| 对投标人技术服务和缺陷责任期服务能力的评价(15分) | 技术服务能力和缺陷责任期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9分; 技术服务能力和缺陷责任期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能力良好,得9~12分; 技术服务能力和缺陷责任期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能力优秀,得12~15分。 | ||
| 服务承诺 (5分) | 1、承诺能在设备故障发生后24小时内即时响应得3分; 2、具有7*24小时服务响应,承诺能在设备故障发生后12小时内即时响应得5分。 | ||
| 2.2.4 (3) | 评标价评分标准 (30分) | 评标价 (3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E2;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1。 评标价得分最低得0分。 |
| 2.2.4 (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 / | / |
| 注: 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委打分保留一位小数,投标人的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2.2.4 (2)评审项各评分因素缺项得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