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发布日期: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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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明市分行物业综合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明市分行委托,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明市分行物业综合服务项目的下述货物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中恒达【2026】招字第010号
2、采购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明市分行
采购人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桥西路60号五四新村7幢
采购单位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598-8966398
3、招标货物和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招标服务一览表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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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包
| 品目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具体内容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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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1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明市分行物业综合服务项目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合同签订后2年
| 13299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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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报价要求:人民币报价。报价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一切费用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
3.本项目标的金额由两部分构成,分别是物业管理服务费和驾驶员差旅费,其中驾驶员差旅费11.40446万元,投标人投标分项报价表中驾驶员差旅费的报价须为固定值11.40446万元,投标人中标后,驾驶员差旅费将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结算,中标人结算时需提供合法有效票据,凭票报销。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货商,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投标人应自行对其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在相应节点提交,格式自拟。
4.3.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企业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4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4.4.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4.5.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自2026年05月29日起至2026年06月05日止(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9: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以下同)。
6、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及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06月18日 09:30时止(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开标室(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86号国能大厦十层),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8日 09:30时
9、开标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186号国能大厦十层
10、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五日之前, 以信函原件形式(需有效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送至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11、以上如有变更,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通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请投标人关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2层
项目负责人:庄世清、许以震、潘素华、张玮 0591-8757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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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