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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司机租用服务项目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广东 广州
发布时间:2026-05-29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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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
司机租用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
 
 
 
 
 
 
采购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
2026年5月
 
 
重要提示
 
请广大供应商登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供应商管理”-“帮助中心”-“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认真查阅平台使用方法,以有效参与项目。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报价须知
第四部分 附录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合同部分(廉洁协议)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各报价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航管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现就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司机租用服务项目,邀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进行进行网上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司机租用服务项目
2.比价项目清单:
2.1服务人员资质需求。报价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驾驶员1名,该驾驶员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2.1.1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2.1.2驾驶资质: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龄不低于5年。
2.1.3健康状况:须提供近6个月内由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或由报价人出具《驾驶员健康状况承诺书》,确认其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不适宜驾驶的疾病,能够胜任日常驾驶工作。
2.1.4无犯罪记录: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
2.2工作时间需求:
2.2.1常规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30;
2.2.2调休安排:因法定节假日调休而调整为工作日的当天,须正常提供车辆服务保障。
2.2.3弹性调整:上下班时间可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灵活调整。
2.3本项目费用包括驾驶员工资总额‌、‌社会保险费用‌、‌福利费用等人工成本及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报价包括增值税等应缴纳的各种税收和费用,以及涉及本项目的全部费用,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为上述约定的项目再支付任何费用。
3.项目限价:105848.15元(不含税金额)。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服务地区:包括但不限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二、报价文件有效期
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
三、服务完成时间
服务期限12个月,自项目实施之日起计算。
四、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承诺):
*1.报价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报价人应对以下资格进行响应及提供承诺书:
*2.1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局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2.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2.3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4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报价人处理)。
*2.5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下载并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采购方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且必须文字清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骑缝章。
*2.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2.7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函):
2.7.1与采购方、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2.7.2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2.7.3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2.7.4在最近三年内,报价人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2.7.5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2.8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提供承诺函:
2.8.1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2.8.1.1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2.8.1.2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2.8.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2.8.1.4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人利益;
2.8.1.5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2.8.1.6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2.8.1.7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价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2.8.1.8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人;
2.8.1.9发生向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2.8.1.10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2.8.2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2.8.2.1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方或关联公司不利;
2.8.2.2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2.8.2.3因成交报价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2.8.2.4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2.8.2.5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2.8.2.6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方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2.8.2.7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2.8.2.8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2.8.2.9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2.8.2.10存在向采购方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2.9交货期或服务期完全符合采购公告要求。
*2.10按采购文件全部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函等其他证明资料。
六、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1.本项目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s://www.ebidding.com/gaa.html)进行全流程网上竞价(建议使用“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参与竞价的报价人须在参与竞价项目前,前往一体化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一体化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一体化系统门户“供应商管理”中“帮助中心”的平台注册指引。
*2.申请材料递交方式:报价人成功注册一体化系统后,登录系统点击首页的“可参与项目”;在“搜索框”处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找,在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立即参与”;点击“我的项目”,在列表中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申请材料递交”。
*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和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时至2026年6月2日23时(注:项目申请材料递交和资格审查起始时间应不少于3个工作日)(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4.若因项目需要,采购方须延长资格审查时间的,采购方将在一体化系统门户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公开通知报价人后适当延长资格审查时间。报价人应及时登陆交易平台查看项目“变更记录”(项目资格审查时间延期情况),因报价人原因导致参与项目报价失败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步骤:
1.首先在一体化系统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以下第4点所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获取开始及结束时间:2026年5月29日上午9:00至 2026年6月3日下午23:00(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注:采购文件获取起始时间设置不少于1个工作日);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4.1报价人按照采购公告第六项“申请材料递交方式”在本项目已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
4.2登陆一体化系统,在首页“我的项目”中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文件下载”(注意:申请材料递交时间结束,且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出现“文件下载”按键);
报价人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一体化系统,完成“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报价。
八、竞价方式及竞价起始时间
1.本项目采用线上竞价的方式,报价人登录一体化系统,在首页“我的项目”中选择本项目,进入“项目工作台”-“竞价大厅”,进入竞价大厅参与竞价(竞价详细操作说明详见门户首页“供应商管理”-“帮助中心”的《平台操作手册》)。
2.项目竞价起始时间为2026年6月4日9:00至2026年6月4日17:00(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注:竞价起始时间设置应不少于1个工作日】  
九、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项目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
采购方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3922222443
十、投诉监督方式  
报价人可以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任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综合管理部进行投诉。
投诉
联系人:龚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5199
纪检监督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2633
项目投诉相关事项详见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采购项目首页“通知”栏。

一、本项目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自管非招标类采购项目,其适用的采购规定为企业内部相关规定。

二、其他事项
1.项目报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项目递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
2.报价人对项目的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前提出。
3.异议人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书。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请求及主张。
3.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办理异议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异议书一并提交;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4.1非招标项目的异议人不是该异议项目活动的报价人或潜在报价人。
4.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3异议书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代表办理异议事务时,未将授权委托书连同异议书一并提交的。
4.4超过异议时效的。
4.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6对异议涉及的资料或证明文件,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的。
5.异议受理部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
 受理电话:叶先生  13922222443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办公楼408室
注:项目活动的报价人或潜在报价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提交,采购人也应通过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
以邮寄方式递交异议书的,报价人递交异议书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
6.被纳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具体名单详见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供应商管理”(不予合作单位名单)。

一、采购方采购人员廉洁行为举报电话
采购方纪检机构电话:020-86122633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
2026年5月29 日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司机租用服务项目
2.比价项目清单:
2.1服务人员资质需求。报价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驾驶员1名,该驾驶员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2.1.1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2.1.2驾驶资质: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龄不低于5年。
2.1.3健康状况:须提供近6个月内由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或由报价人出具《驾驶员健康状况承诺书》,确认其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不适宜驾驶的疾病,能够胜任日常驾驶工作。
2.1.4无犯罪记录: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
2.2工作时间需求:
2.2.1常规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30;
2.2.2调休安排:因法定节假日调休而调整为工作日的当天,须正常提供车辆服务保障。
2.2.3弹性调整:上下班时间可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灵活调整。
2.3本项目费用包括驾驶员工资总额‌、‌社会保险费用‌、‌福利费用等人工成本及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报价包括增值税等应缴纳的各种税收和费用,以及涉及本项目的全部费用,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为上述约定的项目再支付任何费用。
3. 项目限价:105848.15元(不含税金额)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服务地区:包括但不限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报价包括增值税等应缴纳的各种税收和费用,以及涉及本项目的全部费用,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为上述约定的项目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报价文件有效期
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
三、服务完成时间
服务期限12个月,自项目实施之日起计算。
 
 
第三部分  报价须知
一、交易平台操作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一体化系统“供应商管理”-“帮助中心”-“平台操作手册”。
二、适用规定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网上竞价,其适用的采购规定及规则为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采购合作对象管理办法》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三、报价人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1.报价人成功注册一体化系统后,按第一部分采购公告要求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用于报价人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应按第三部分附录文件格式编写。
2.报价人提交材料后在“我的项目”中能查看本项目申请材料审批状态,待审批时的状态为“申请材料递交查看”;如果申请材料被驳回,按钮将会变为“申请材料递交(已驳回)”;如果申请材料审批通过,按钮则变为“文件下载”。申请材料递交时间截止前,报价人如需撤回修改,点击“申请材料递交查看”-“撤回”即可重新修改提交。申请材料递交时间截止后,报价人将无法对资格审查资料进行修改。报价人自行进入“我的项目”列表查看自己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申请材料递交时间截止后,由采购方统一对报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通过的报价人才能进入网上竞价环节,因报价人资料上传错误、缺失或丢失网站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等情况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相关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四、项目答疑
若报价人对本项目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文件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后进行扫描,发送至采购方电子邮箱(邮箱地址:010922@gdairport.com),异议提交截止时间以采购方邮箱显示收到时间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异议资料的,采购方将不予回复。如需修改竞价文件内容的,采购方将顺延项目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五、竞价规则
1.网上竞价项目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报价的报价人至少应达到三家以上,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将重新发布采购信息,组织第二次采购。
2.如果第二次符合资格条件、且参与报价的报价人仍不足三家的,采购方可按相关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3.没有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的项目,采购方将终止项目竞价。
4.项目竞价开始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人登陆一体化系统,在“我的项目”中选择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价项目,即可进行报价(不含税),每次报价(不含税)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不含税)排名。
5.报价人可在项目竞价时间截止前(以一体化系统服务器显示时间为准),根据项目提示的最低调价幅度、报价次数修改自己的报价,如采购方设置了限价金额的,报价人报价不得超出限价。
6.竞价系统根据报价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若2家或以上报价人的报价相同,则以一体化系统服务器时间先后进行排名。
7.竞价时间截止后,以报价排名为第一名的报价人作为候选成交商。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网上竞价结束后,采购方按以下流程确定成交供应商:
1.网上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竞价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应将资格审查文件及项目报价单(包括清单)纸质版(一式三份),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提交采购方审查。纸质版审查文件内容与申请材料递交时提交的资格审查内容应一致、纸质版项目报价单中的总金额及分项金额应与一体化系统网上竞价系统报价内容一致,否则采购方有权认定其资格审查文件或报价无效。  
2.若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采购方有权要求候选供应商提供其报价理由和有关未低于企业成本价的证明材料,如果候选供应商拒绝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充分,采购方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并终止交易。
3.候选供应商按以上要求提交资料,并经采购方审查通过,可确定为项目成交供应商。
4.成交供应商提交资料与事实不符的,采购方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
七、竞价结果发布
竞价结果确认后,采购方将在一体化系统门户发布竞价结果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
八、上传文件格式要求
资格审查文件(申请材料)应按竞价文件要求顺序,统一扫描为一份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应设置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司机租用服务项目网上竞价资格审查文件》。
九、采购方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第四部分  附录文件格式
附件一:报价表  

类别
数量
单位
服务期限(月)
限价不含税金额
不含税报价金额
税率
备注
司机租用服务
1

12
105848.15
 
 
 
合计
 
 
 

 
注:确定为候选供应商后,报价人应提供报价表。
1. 报价包括增值税等应缴纳的各种税收和费用,及涉及本项目的全部费用,除此以外,采购人无需为上述约定的项目再支付任何费用。
2. 本项目按报价为不含税金额,单位为元,报价人需填写总价报价、税率,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限价金额。
 
 
 
 
报价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二、营业执照(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
 
报价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报价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如报价文件签署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
 
本人 (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名称) 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授权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报价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性别: 年龄: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
 
 
 
 
 
 
 
 
 
 
 
 
附件五
报价人资格与诚信承诺函
 
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在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司机租用服务项目竞价文件后,我司完全同意并接受项目竞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同时向贵司承诺我司完全符合竞价文件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五项,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并完全响应采购方“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承诺如有造假行为,我司愿意无条件接受采购方的以下处理:
1.取消本项目报价、成交资格,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2.由采购方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有)。
3.严格按照《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合作对象管理办法》接受处罚,禁止参加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部、各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的所有采购项目。
4.自行承担被取消项目资格的所有后果和责任。
5.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报价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
网上竞价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承诺书
 
致:XXXXXX公司(采购方单位)
我司保证提交的XXXX公司XXXXXX项目报价文件所有内容与贵司(单位)的采购文件要求条款完全响应,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之日起90天(采购方结合项目自行确定),成交人的报价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竞价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竞价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质疑和质疑的权利。
4. (报价人名称)  作为报价人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报价的一切事宜。
5.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6.我方承诺在本次报价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7.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以及采购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8.我司成交后,将保证严格按照竞价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货物/服务。
9. 我方如果成交,我司严格保密本项目的成果文件内容,如因我司管理不善造成泄密情形的,我司接受采购人对我司的“两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省机场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非招标采购活动”的处罚。
 
报价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格式
(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报价人须按上述格式要求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清晰显示单位名称及查询结果。
 
附件八:报价人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报价人应登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并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采购方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且必须文字清晰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其报价文件将被采购方拒绝接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格式
 
 
注:报价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如在合同签订时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对此采购方不会向供应商提供任何补偿和费用附件九 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落实贵单位相关防范廉洁风险,推进落实贵公司“廉洁控制”的相关要求,促进合同依法依规履行,我方对在获得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司机租用服务项目合同所涉项目作廉洁承诺,具体如下:
一、我方承诺建立健全采购(含货物类、工程类和服务类)、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等廉洁管理内容及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公司廉洁宣传,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开展廉洁教育,并接受贵公司监督检查。
二、我方承诺将约束我方的工作人员、所使用的工程建设队伍、分包队伍、协作队伍、货物、服务供应商以及其工作人员,或者基于本项目所需要,所使用的直接或间接参与的人员,遵守本廉洁承诺书。
三、我方承诺落实本单位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
1.不得向贵公司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等,下同)行贿,提供回扣、宴请、旅游、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娱乐活动或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等行为;
2.不得为贵公司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无偿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物品;
3.不得为谋取私利与贵公司工作人员就项目工作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损害贵公司利益;
4.不得向贵公司工作人员提供借款或者报销应由贵公司或者贵公司工作人员自行承担的费用;
5.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贵司工作人员给予或赠送钱物;
6.不得有其他任何有可能影响公正廉洁开展项目的活动。
四、我方承诺发现贵公司工作人员及其利益关系人有以下行为,应主动如实向贵公司纪检机构或上级纪检机构、司法机关举报情况:
1.索贿或报销任何应个人支付的费用。
2.要求、暗示或接受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安排工作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在本单位及其他关联单位兼职、挂靠或从事与合同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项目分包、转包、劳务、有偿中介等经济活动,或有参与项目供货、服务。
4.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五、我方承诺我方及我方工作人员如有发生本廉洁承诺书所述行为,我方愿意接受根据贵司企业制度,将我司纳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两年内不得承揽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各下属单位的采购项目。
六、我方如有违反本廉洁承诺书所述行为,我方愿接受相应处罚,我方及我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的,自愿接受贵司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理办法:
  1.扣除我方尚在履行合同的合同总价2%作为廉洁违约金;
  2.视情形终止双方已签定的合同,并追究我方其他违约责任。
七、双方纪检机构应互相合作,建立联络方式加强沟通交流,对承诺事项开展联合检查。
 
备注:本承诺书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报价)。
 
 
承诺单位(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合同部分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
司机租用服务合同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第一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司机租用服务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有关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如下约定:
 
第1条 定   义
1.1 在本合同中(包括附件),如有下列名词及术语,除另有明确说明或上下文另有要求,均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2 “合同”是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载明买卖双方约定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补充协议以及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3 本合同所称“书面”均指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4 “合同价格”是指在乙方完全和适当地履行其合同义务后,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1.5 本合同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1.6 本合同的“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季度”是指公历季度。
1.7 本合同所有的标题、题目、索引、副标题、小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加入,概不限制、改变或影响本合同的诠释和执行。
1.8 本合同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与编号,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不作为解释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权利义务的依据。
1. 9 本合同带“星号(☆)”,对双方具有重大利害关系,甲方已对该类条款进行说明,乙方已明确知悉、充分理解并同意接受该等条款的全部内容。
 
第2条 总  则
2.1 根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将本合同项目委托给乙方负责,乙方应当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照本合同约定以及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及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内容。☆
2.2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除应按本合同服务内容和要求履行义务外,还应无条件接受和服从甲方对本合同项目全方位的监督和管理。对于甲方认为的服务不合格或服务不达标的情形,乙方应及时进行改正或调整,直至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要求。☆
2.3 甲、乙双方之间没有任何从属关系或彼此之间须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关系。乙方应自行对其行为负责,独立承担因其自身行为所引起的全部责任后果。☆
2.4 乙方应以自身名义从事本项目服务,不得采取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以甲方名义或甲方下属分支机构名义对外进行业务活动。☆。
2.5 乙方因承揽本项目使用的服务人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的劳动或劳务关系,由乙方自行承担用人主体相应的管理职责。☆
2.6 本合同所涉价款均为含税价。☆
 
第3条 分包与转包
3.1 本合同项目服务禁止转包,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全部服务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书面解除本合同,未支付的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同时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支付合同总费用10%的违约金。
3.2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即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服务工作转由第三方承担,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书面解除本合同,未支付的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同时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支付合同总费用10%的违约金。
3.3  如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分包的,乙方应自行承担分包风险,对第三方分包人的行为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责任。
 
第4条 履约保证金
4.1 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第5条 合同费用
5.1 本合同含税总价为:含税为大写人民币 元(¥ 元),不含税为大写人民币 (¥ 元),增值税额为大写人民币 (¥ 元)。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税收政策对该合同适用税率调整,合同含税总价相应调整,合同的不含税价保持不变,其税种、税率,按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的规定办理。
5.2 本合同项下服务的不含税总价为固定不变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无论因服务实施需求发生的材料增减、软件版本调整、人工成本波动或其他任何因素,本合同不含税总价均不作任何调整,除非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约定。
5.3 本合同固定总价已涵盖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费、服务实施过程中的人工费、管理费、材料(或软件)采购及损耗费、耗材(如工具、辅材等)购置费、交通费、培训费、证件费等,以及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义务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
5.4 结算方式
5.4.1 合同费用按月结算,不满一个月的,按实际天数结算。甲方按附件1《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司机租用服务质量考核表》对乙方上月的服务情况进行考核并计算结算费用,结算费用的计算公式:结算费用=月费用×考核得分/100。
5.4.2 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5.5 甲方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结算方式。
5.6 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账户信息变更的,应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账户信息证明,否则因账户信息错误导致的付款失败或资金损失,由乙方承担。
5.7 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企业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5.8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联行号:
 
 
第6条  知识产权6.1 乙方应保证甲方永久免费享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软件、设计方案、技术资料的合法使用权,并保证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起诉及索赔,如发生侵权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2 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文件(含设计方案)和计算机程序,或者主要在这些文件(含设计方案)和计算机程序的基础上制作的文件和程序及相关知识产权,应属于甲方的财产。这些文件(含设计方案)、计算机程序或其复制件仅限于履行本合同之目的。
6.3 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文件(含设计方案)和计算机程序,或者主要在这些文件(含设计方案)和计算机程序的基础上制作的文件和程序,应属于乙方的财产。这些文件(含设计方案)、计算机程序或其复制件只能用于履行本合同之目的。
6.4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形成的全部工作成果,其所有权及知识产权自形成之日起归甲方单独所有。乙方不得擅自留存工作成果的任何复制件(含电子备份、纸质副本),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外的其他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转让或许可使用。
第7条  保密7.1 合同双方对于本项目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对外透露相关信息均需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7.2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方应对其在服务期间获悉的另一方的资料、信息、数据等所有信息予以保密,不得违反保密义务或违反对方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对方商业秘密。。
7.3  如乙方中途退出本项目或本项目在未完成前终止,在甲方书面要求下,乙方应尽快将其或其雇员所占有的保密资料的有形表述及其复印件归还给甲方或由其自行予以销毁,立即删除保密资料的电子文件,并且不得保留副本。
7.4  保密资料被归还、销毁或删除后,乙方应持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直至保密事项成为公开信息时终止。
7.5  保密条款为本协议的独立条款,不因协议性质的变化而发生改变。不论本协议是否变更、中止或终止,本条款均具法律效力。
 
第8条 不可抗力
8.1 如因战争、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流行疾病、法律法规调整或行政管理部门要求,以及双方不能预见、不可控制并且无法克服的其他事由等不可抗力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任意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8.2 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不可抗力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0日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8.3 不可抗力事由导致本合同全部不能履行的:
8.3.1 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而无须作出任何赔偿,不可抗力发生期间之费用由双方据实结算。
8.3.2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终止,不影响任何一方对不可抗力发生之前的违约行为进行合法追偿。
8.3.3 双方互不追究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责任。
8.3.4 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但只与付款义务相关的,仅可作为延期付款的理由,不可作为免除付款义务的理由。
8.4 不可抗力事由导致本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在其发生、持续影响、恢复期间的具体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管理工作,妥善解决利益损失事宜。
8.5 如出现场地流程改造等重大客观情况变化,整体或部分导致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不具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时,本合同相关履行内容可终止,双方应当友好协商退出,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
8.6 因上述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因上述原因导致的合同继续履行困难或继续履行需要付出巨大代价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双方决定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对合同条款予以修改。
 
第9条 损坏赔偿责任
9.1 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先行垫付损失或履行对第三人的赔偿义务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因乙方责任所带来的损失。
9.2 乙方所使用的设备及工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保证不会损害甲方的设备、设施及建筑物。
 
第10条 违约责任 ☆10.1 如乙方未按甲方设计要求实施服务,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的费用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0.2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甲方使用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改,甲方向乙方累计发出服务整改通知书超过3次的,乙方仍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司机人员,司机人员应该满足本合同条款。
10.2.1乙方收到甲方更换司机人员通知,超过30日未响应及更换司机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或乙方提供更换的司机人员2次未达到甲方需求及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0.2.1合同终止按本合同第11条执行。
10.3 乙方出现下列严重违约情形之一的,即构成严重违约:
(1)逾期提供服务累计超过30日;
(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甲方通知整改(每次整改期限为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两次整改仍不合格,或未在上述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的;
(3)未按本合同及附件约定履行义务,经甲方书面催告后7日内仍拒不履行或未按要求履行完毕的;
(4)乙方在本项目报价时提供虚假资料,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供虚假工作量证明、验收材料、资质文件等;
(5)其他违反本合同核心义务、实质性影响项目推进的情形。
10.4 若乙方收到甲方的索赔通知 3 日内,乙方未根据甲方要求作出书面答复,则该索赔被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要求的时限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选择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有权从合同未支付费用中扣除索赔金额。若仍不足以支付索赔金额的,甲方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0.5 甲方未按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导致本合同履行不能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相应损失。
 
第11条  合同生效、终止及终止处理
11.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本合同自然终止。
11.3 甲方因办公区域搬迁、经营管理等方面因素,有权提前无责解除合同,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需提前解约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1.4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合同终止,甲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告。乙方在收到有关证明后,立即停止提供服务。对于在收到此证明前乙方所完成的服务内容,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合同宣告失效。
11.5  因乙方自身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按10.3条违约金标准赔偿守约方损失。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另行予以赔偿。
11.6 如果合同中的任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则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
11.7 合同终止处理
11.7.1 合同非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终止前应支付的费用。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按违约条款处理。☆
11.7.2 本合同终止,不影响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的赔偿或者补偿。
11.7.3 甲方拥有与本项目服务有关的所有文件、报告、数据、图纸、电子文档等材料的所有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掌握的甲方材料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
11.7.4 甲乙双方同意,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乙方均应向甲方移交本合同第11.7.3条所约定的各类文件、报告、数据、图纸、电子文档等材料,不得保留副本。
11.7.5 本合同终止后,如发现乙方或其雇员存在下列任一情形则视为乙方构成严重违约:
(1)未完整移交合同约定材料;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留存相关材料;
(3)擅自披露、使用或许可第三方使用相关材料。
11.7.6 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前向甲方移交所有与所提供服务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等,并应按甲方要求在合同终止前以安全有序的方式撤离其相关服务人员及自有物品。
11.7.7 乙方拒不执行上述内容的,甲方有权:
a.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甲方拥有对上述未搬离物品的处理权;
b.乙方应承担上述处理费用,并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予以偿还。否则,甲方有权收取乙方所欠费用总额每日 万分之壹  的单项违约金,直至所欠费用全部付清为止。
 
第12条 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因本合同纠纷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公证费、鉴定和评估费、调查费、公告费、差旅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12.2 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12.3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或其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13条 其他事项
13.1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13.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设计变更文件)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期。
13.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需对本合同及其附件或补充协议做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以书面方式作出方为有效。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13.4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持  肆  份,乙方持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  合同专项条款
第14条 项目概况
14.1 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司机租用服务项目
14.2 项目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14.3 服务内容及要求:
14.3.1服务人员资质及需求,乙方配备专职驾驶员1名,该驾驶员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4.3.1.1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14.3.1.2驾驶资质:持有C1及以上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龄不低于5年。
14.3.1.3健康状况:须提供近6个月内由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或由报价人出具《驾驶员健康状况承诺书》,确认其无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不适宜驾驶的疾病,能够胜任日常驾驶工作。
14.3.1.4无犯罪记录: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
14.3.2工作时间需求:
14.3.2.1常规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30;
14.3.2.2调休安排:因法定节假日调休而调整为工作日的当天,须正常提供车辆服务保障。
14.3.2.3弹性调整:上下班时间可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灵活调整。
14.4 服务要求:
14.4.1日常协助:乙方服务司机协助甲方就日常部分物资进行运送及其他协助类工作。
14.4.2交还车事宜:乙方服务司机交车、还车地点为:甲方工作场所
 
第15条  服务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为 12 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第16条 人员保障与调换‌
16.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安排项目负责人及1名司机人员,应确保其提供的司机人员数量稳定,满足甲方日常运营需求。
16.2当乙方司机人员因事假、病假、年休假或其他任何原因无法为甲方提供服务的,乙方有义务提前一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并立即安排具备同等资质与经验的临时司机人员顶替,以确保甲方服务不间断。临时司机人员须经甲方事先确认,且其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原定人员。
16.3乙方安排临时司机人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需因此支付额外费用。如因乙方未能及时安排合格替班司机导致甲方服务中断、延误或产生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6.4乙方应保证其派遣的所有司机(包括临时司机)均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的资质、健康和安全要求。
16.5需要甲方决策、确认或提供支持的事项,乙方应在24小时内提出,甲方根据乙方需求给予反馈。
第17条 双方权利义务
17.1 甲方权利
17.1.1 甲方有权自主选择司机,监督、检查本项目安全、服务、人员的执行情况。
17.1.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修改。甲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部分需求或者整体服务需求的解决方案,并在甲方的要求时间内完成相关服务工作。
17.1.3 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任务及工作步骤、程序、方法进行督查和优化。
17.1.4 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人员违规作业行为予以制止。
17.1.5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素质、资质、背景情况、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17.1.6 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工作计划有关信息。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调整不符合甲方管理要求与标准的内容。
 17.1.7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书面通知乙方对服务内容、范围或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费用由双方根据乙方报价及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7.1.8 如乙方提交的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按照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追究乙方责任。
17.2 甲方义务
17.2.1 甲方协助乙方开展服务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支持和配合。
17.2.2 甲方应当及时支付合同费用,不得无故拖欠乙方费用。
17.3 乙方权利
17.3.1 乙方应提供以下资质或证件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驾驶员(实际驾驶车辆人员)身份证、驾驶证、劳动合同。
(3)驾驶员身体健康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4)乙方提供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7.3.2 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依据服务内容向甲方主张合同费用。
17.3.3 合同期限内,如甲方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恶意干扰乙方工作或者长时间拖延支付合同费用等情况,乙方有权向甲方及其监管部门投诉,依据合同主张相应权利。
17.4 乙方义务
17.4.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要求,按计划、按时、按质、按量提交项目的改进意见和完整的项目成果,以合理、谨慎、努力和有效的方式提供约定的服务。
17.4.2 乙方应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甲方各类管理规定、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履行工作职责。
17.4.3 乙方应当提供必要的人力、设备、工具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进行服务,按照甲方要求提供项目资料。
17.4.4 乙方应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购买商业保险(如必要),确保其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其他意外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导致甲方被追责或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和解款、赔偿款、补偿款、裁决/判决款、行政罚款等),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17.4.5 如乙方需使用甲方场地履行合同,应严格遵守甲方管理秩序及安全生产规定。乙方应提前熟悉场地及设施设备,并对其员工、代理或第三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害(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因此被第三方追责,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全部损失。
17.4.6 乙方应签署廉洁协议并严格遵守其约定,同时遵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等合同附件的内容,及时响应甲方有关本项目的要求。
17.4.7 乙方提供专人在合同期内与甲方联络,并保持联系人的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的真实性与畅通性。
17.4.8 乙方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如确需更换,乙方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至少一名资历不低于原负责人的候选人员供甲方选择。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同意更换。
17.4.9乙方服务司机在服务期间发生人身伤害,均由乙方独立承担并履行全部雇主责任。
17.4.10乙方服务司机因自身原因、过错或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违章或其他事件,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所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费、医疗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7.4.11服务期间乙方须购买雇主责任保险。
 
第18条 服务考核及验收
18.1 服务考核及验收标准:
本项目验收以以下文件作为标准依据,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为:(一) 本合同及其附件(含补充协议);(二) 甲方确认的服务方案等;(三) 乙方的响应文件;(四) 采购需求文件。各项标准之间存在冲突的,以优先级高的文件为准。
18.2 服务考核时间及方式:甲方在上月结束后,对乙方实施服务考核,并完成《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司机租用服务质量考核表》记录。
18.3 甲方确认的结果,并不免除乙方对项目成果存在的在验收时未被发现的隐蔽瑕疵所应承担的服务责任和违约责任。
18.4 若因乙方原因(如提交材料不全、质量明显不合格等)导致甲方无法按时进行或完成服务考核,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项目周期不予顺延。
 
第19条 附  件  ☆
附件1: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司机租用服务考核表
附件2: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司机租用服务项目费用表
附件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廉洁协议
附件4: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司机租用服务项目用户需求书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XXXX年X月司机租用服务质量考核表
 

考核项目
内容
响应标准
考核项目累计扣分
备注
用车时间
服务考核标准
工作时间
用车
原则上,工作区域内45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接人。
 
如果未能按约定时间抵达,且收到用车人的合理有效投诉,每迟到一次扣1分
 
 
 
 
 
 
 
用车服务标准
 
 
 
 
 
 
 
 
 
 
 
 
 
 
 
 
 
 
 
 
驾驶员标准
仪容仪表
头发不长于耳背,不染鲜艳的头发,不留怪异发型,不戴帽子。
 
每发现一次不规范扣1分
穿着整洁的工作服,扣齐扣子(包括衣领扣),衬衣收入裤腰,扎黑色皮带。
 
每发现一次不规范扣1分
穿黑色皮鞋,着袜子,禁止出现踩踏鞋跟等不文明行为。
 
每发现一次不规范扣1分
服务态度
服务中要使用文明用语,服务主动、热情。
 
每发现一次不规范扣1分
岗位规范
持驾驶证C1照,驾龄5年以上。
 
发生同等责任以上一般及轻微交通事故,每发现一次扣1分
 
发生同等责任以上重大交通事故,每发现一次扣2分
 
 
车辆
日常维护服务标准
 
 
 
 
 
 
 
 
 
 
设施设备
规范
1、各种随车证件放入证件袋内,将证件袋摆放在规定位置。
 
每发现一次不规范扣1分
2、驾驶台、挡风玻璃以及仪表盘干净、无污迹。
 
每发现一次不规范扣1分
设备设施
陈设
 
3、车头位置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
 
每发现一次不规范扣1分
4、灯光、空调、座椅等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每发现一次不规范扣1分
行车规范
1、礼貌行车,尽量避免在行车途中急刹车和车速忽快忽慢。
 
每发现一次不规范扣1分
2、行车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每发现一次不规范扣1分
3、行车过程中,司机要集中精力驾驶。
 
每收到一起有效投诉,扣1分
机场形象
司机人员应文明行车,使用文明用语,遵守各项管理要求等,因责任原因,给机场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每收到一起有效投诉,扣5分
考核总分
100分
 
 
注:考核满分为100分,每扣1分,扣罚 元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日期:  日期:
 
 
 
  
  
  
  
附件2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司机租用项目费用表

项目名称
月金额(元)
月数
年金额(元)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司机租用服务项目
 
 
 
 
合计
 
 
 
 

备注:
  
 
 
附件2: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廉洁协议
 
为保障双方在业务来往中的合法权益,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各自经济利益,保持廉洁自律,促进廉洁从业,防止各种违法及不正当行为的发生,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甲、乙双方就合作过程中员工职业操守等事宜订立本协议。
1.本协议适用范围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协议效力适用于甲方与乙方(含分支机构等关联机构)的所有业务合作往来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投标、网上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直接采购等物资、服务采购环节及合同签订、履行环节等。
2.本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与主合同保持一致。
3.双方职责
3.1 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关于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双方应对各自工作人员开展廉洁教育,增强相关人员廉洁自律的意识。双方人员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3.2 合同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合同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向对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有以下任何一项行为:
3.2.1 支付回扣等好处费;
3.2.2 支付礼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或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3.2.3 为对方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3.2.4 邀请对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对其公正执行职务有影响的宴请、旅游或其它娱乐活动;
3.2.5 为对方工作人员提供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的工作安排或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或财物支持;
3.2.6 与对方工作人员就双方合作内容涉及的权利义务变更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3.2.7 其它可能对对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职务有影响的不当行为。
3.3 合同一方及其工作人员在履约过程中应当廉洁自律,不得向对方的客户索取和收受财物、有价证券或其他好处。
3.4 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协议,收受对方好处或有其它不当行为的,应向甲方指定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接受举报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举报方进行报复。
甲方指定纪检监察部门接受举报的电话:86122633
4.违约责任
4.1 协议中任何一方因不履行本协议下约定内容导致的一切后果,应自行承担。
4.2  乙方存在违反廉洁协议约定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作为廉洁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免责解除合同,并将乙方列入白云机场“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保留追溯乙方非法获利、赔偿甲方损失的权利。
5.其他事项
5.1 本廉洁协议作为甲方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本廉洁协议一式陆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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