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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集团临时便道一标工程

公告-招标公告
中交集团
发布时间:2026-05-29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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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便道一标工程
项目编号:GK2026052100155235(试)
发布时间:2026-05-29 09:00:00
发布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235国道高淳古柏至淳溪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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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临时便道一标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临时便道一标工程(项目名称)临时便道一标工程(包件名称)
市政公用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026052100155235(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时便道一标工程(项目名称)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市政公用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 。
建设规模:临时便道一标全长约4.8km。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高淳235国道项目临时便道一标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淤、石灰土拌和、山皮石回填、混凝土路面、临时便涵等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包件划分:    1个包件             。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6月26日               。
2.3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scma.iccec.cn/ )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 9  时至  2026 年  6 月  03 日   9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 月 08   日  10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235国道高淳古柏至淳溪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太安路160号3层 
联 系 人: 黄峰铭 
电  话: 15211034494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 所有审查资料需附彩色扫描件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企业应提供2022年至2024年财务报告;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币;
(2)最近三个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 15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个年度至少有 1 年盈利;
注: 所有审查资料需附彩色扫描件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基准,向前追溯五年)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类似业绩。
注: 所有审查资料需附彩色扫描件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专业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7)被列入建筑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8)被招标人或其上级公司列入禁止投标的“黑名单”;
(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
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10)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
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注: 所有审查资料需附彩色扫描件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二级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建造师及以上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所有人员,目前均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安全负责人
1
具有安全C证,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施工员
1
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注: / 。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挖掘机
220

3
装载机
ZL50

2
推土机
满足施工需要

2
平地机
PY180

1
振动压路机
22t

2
自卸汽车
≥20T

15
摊铺机
满足施工需要

1
注: 拟投入机械设备需保证出厂日期在五年内。 
 

 
 
                   2026年 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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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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