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 | 项目代码: | 2210-330100-89-01-476584 | ||
| 招标人: | 名称:淳安千岛湖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东方经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67号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馆驿后2号泰地万新大厦1号楼9楼 | ||||
| 联系人:姜文哲 | 联系人:王芳芳 | ||||
| 电话:15988815231 | 电话:18758869556 | ||||
| 标段(包)名称: | 杭州市特别生态功能区共同富裕城乡供水设施提升建设工程(一期)-管网及配套设施工程(汾口镇二期、姜家镇二期、大墅镇、千岛湖镇二期、左口乡二期)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1539004001 |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1、招标文件中所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或“投标截止时间”或“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由原“2026年6月3日14时00分”统一修改为“2026年6月22日14时00分”;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投标人提出澄清申请截止时间由原来 2026年5月18日17时00分 修改为截止时间: 2026年6月11日17时00分 。3、因系统配置原因,系统招标文件未能有效识别“□”、“☑”格式。原招标文件中涉及选择条款时,现均已修改,以本次上传招标文件为准。4、本项目管材技术要求以本次上传的附件为准,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总说明 “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中与管材技术要求不一致的内容,统一按本次附件进行修改。所有管材相关技术要求均以本次澄清附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未涉及内容保持不变。 | ||||
| 行政监督机构: | 淳安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县水利水电局) | 电话: | 0571-89601852 |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05-29 09:40: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