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 运费 | 运输服务 | 105000.000 | EA | 电承 | 凤翔环保 |
| 1、合格的投标人 1.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运输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竞价。 1.2遵守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其相关条例,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参与单位无被起诉金额超过注册资本金50%以上的在执行案件。遵守金隅冀东凤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制度要求。 1.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保供能力,提供证明其供货能力的支撑性材料。 1.4所用运输车辆必须为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 1.5准入材料: ①道路运输许可证、信用中国报告; ②完税证明、社保缴费证明; ③提供拟投入车辆行驶证3份,非自有车辆则提供车辆租赁信息。 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取消竞价资格。 2、托运方名称、项目数量、供货时间、计量方式及运输方式、验收标准、运输途径、价格调整 2.1托运方:金隅冀东凤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2项目数量:暂估砂石骨料运输总数量10.5万吨,日保供量不低于800吨。 2.3供货时间:2026年 月 日—2026年12月31日。 2.4计量方式:以托运方厂区汽车衡检斤重量为准。 2.5验收标准:以托运方检验数据为准。 2.6运输途径:扶风公司—盾石站,砂石骨料合计10.5万吨。 2.7价格调整:中标后中标价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少三个月内保持不变。三个月后,仅当油、气价格变化幅度超过20%(以合同签订时的价格为基准),且经双方调研确认属实,方可另行调整合同价格。 3、报价原则 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运输、装卸等一切潜在影响因素,合理报价,本次竞价报价为含税运输价格。 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每段运输竞价,投标单位需缴纳5000元整作为本次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货款、银行保函 收款单位:金隅冀东凤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款专户) 开户银行:农行凤翔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26320101040007055 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 4.1投标保证金5000元,可采用电汇方式进行付款,需提供银行凭证并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并提供投标保证金退回信息; 4.2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电汇方式必须采用公对公账户进行付款,如有发现私人转账情况发生,将当场取消报名资格; 5.3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到账,须由投标单位自行缴纳,付款单位和投标单位不一致,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5.4投标结束后,对未中标者将及时予以返还,中标者在签订合同后返还,或出具声明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 6、发生以下任何事件,招标人有权依法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竞标人在竞标有效期内未参与报价竞标的。 6.2竞标人被通知中标后,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6.3竞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执行3个月内,提出无法执行或提出附加条件要求改变价格与原有既定事项则视为违约。 6.4竞标人违反竞标公告规定的竞标人纪律中任何一条的。 7、履约考核: 若合同期内承运方运输量达不到托运方通知的运输量时,月底结算时承运方按(总计划量-实际进厂量)×运费×30%进行考核,连续两个月运输量不达标的将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连续三个月运输量不达标将终止合作,因运力不足耽误生产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运方承担。 8、付款方式: 承兑或电汇,若全额电汇支付,结算单价按照合同价格降低1.20%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