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KC-20260528010557-17397
二、合同名称:友谊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5-230522-085971
四、项目名称:友谊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友谊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镇西一路83号
联系方式:13555103555
供应商(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中心支公司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东侧双大紫园1#楼办公-110
联系方式:177588237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批) | 3638.11 | 3638.11 |
合同金额: 3638.11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陆佰叁拾捌元壹角壹分
七、本次验收内容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1、本次征集险种按照《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规定执行:机动车辆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车上人员责任险等。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 下简称交强险)为必保险种。将交强险为投保单位的必保险种,其他险种是否投保,由各投保单位根据经费和车辆状况自行确定。2、设立负责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专门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3、响应供应商应按照服务标准提供投保服务、理赔服务、接报案及现场勘查。 | 1(批) | 3638.11 | 3638.11 |
合同金额: 3638.11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陆佰叁拾捌元壹角壹分
八、验收日期:2026年05月29日
九、验收组成员:张光新、王巍、王剑飞、
十、验收意见:同意验收结果
十
一、其他补充事宜:友谊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