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名称: |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6-2029年1-6号线运营期保险服务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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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E1301000949003727013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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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6-2029年1-6号线运营期保险服务项目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6-2029年1-6号线运营期保险服务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6-2029年1-6号线运营期保险服务项目1标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全为地下线,全为地下站,一号线已开通运营,车站为:西王站、时光街站、长城桥站、和平医院站、烈士陵园站、新百广场站、解放广场站、平安大街站、北国商城站、博物院站、体育场站、北宋站、谈固站、朝晖桥站、白佛站、留村站、火炬广场站、石家庄东站、南村站、洨河大道、西庄站、东庄站、会展中心站、商务中心站、园博园站、福泽站,一期工程设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1座(含培训中心1座)、停车场1座,控制中心(OCC)1座,主变电所2座等。一号线二期北段(第二段)计划2026年底开通,设车站东上泽站、东洋站,设停车场1处等 。1号线三期计划2026年底开通,设车站槐安路站至上庄站等。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5座,全为地下站,分别为:嘉华站、南位站、仓丰路留村站、塔坛站、石家庄站、元村站、欧韵公园站、槐中路站、裕华路站、北国商城站、长安公园站、建和桥站、义堂站、庄窠 铁道大学站、柳辛庄站。设置嘉华车辆段1座、停车场1座,主变电所1座等。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3号线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2座,全为地下站,分别为西三庄站、高柱站、柏林庄站、市庄站、市二中站、新百广场站、东里站、槐安桥站、西三教站、石家庄站、汇通路站、孙村站、塔冢站、东王站、南王站、位同站、东二环南路站、西仰陵站、中仰陵站、南豆站、太行南大街站、乐乡站。其中,设石家庄站站后地下停车场1座北乐乡车辆段1处,主所1座等。 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2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本标段保险服务项目服务范围为1号线财产一切险(含1号线二期北段、1号线三期),以及1、2、3号线公众责任险。其中,财产一切险投保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全线1号线车站、线网运营指挥中心、主所、场段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文件。 2、 标段划分 3个标段,本标段为1标段。 3、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三年(其中1号线二期北段、1号线三期预计投保时间为2年178天,具体起保时间以投保人正式通知为准),本服务期限不影响处理未完结的保险理赔事宜。 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 .投标人应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并具备保险许可证。2.投标人在河北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可以授权其河北省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并为本项目提供服务,该分支机构必须有总公司唯一授权且分支机构须具备保险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总保险金额30亿元及以上的独家承保或首席承保的财产一切险承保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注:投标人总公司及总公司下设分支机构的业绩可视为投标人的业绩)。 3.1.3财务要求:1.投标人总公司2024年资本金与公积金之和不低于20亿元。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评审。 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本项目。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5-29 09:00至2026-06-0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06-2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须先完善“主体信息”,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如有),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4)招标代理机构监督联系方式:李丽菊 0311-69052019。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尚宏、张波波、吴佳、张立宗, 联系电话:0311-69052028,邮箱:hbrhjt@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电话:0311-66520816 电子邮箱:sjzmetrojiwei@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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