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太宝村2台农业植保无人机出租项目公告
一、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
| 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太宝村2台农业植保无人机出租
|
项目编号
| MSDP-ZC-202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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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流转方式
| 出 租
|
拟流转期限
| 5年(以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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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姓名/名称
| 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太宝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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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流转单价
| 10000元/年(以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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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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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简况
标的基本情况
| 座 落
| 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太宝村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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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 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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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类型
| 集体
|
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 是否存在抵押信息
| 否
|
是否存在查封信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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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利人简况
权利人基本情况
| 姓名/名称
| 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太宝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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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4511402ME140727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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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办公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太宝村1组
|
交易条件
| 标的价格
| 以合同约定为准
|
价款支付方式
| 以合同约定为准
|
价款支付期限
| 以合同约定为准
|
联系方式
| 余女士028-38111989
|
四、挂牌
该项目挂牌3个工作日,挂牌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时至2026年6月2日16时。
五、接受意向承租方式
意向承租人可于挂牌时间内:2026年5月29日9时至2026年6月2日16时期间向成都(眉山)农交所东坡交易服务中心提交《报名登记表》,意向承租人经审查后具备申请条件的,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只接受意向承租人以转账方式交纳)。
挂牌截止时,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的,以不低于拟交易价格摘牌;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的,于公告挂牌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内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和成交价格,具体竞价时间以通知为准;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自然撤牌。
六、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人应于公告时间内阅览咨询公告内容,了解项目情况。如有疑问,请致电余女士028-38111989或到成都(眉山)农交所东坡交易服务中心(眉山市东坡区长安中路50号)进行现场咨询。
2.意向承租人提交《报名登记表》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完成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本项目报名工作。
3.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人是指有承租意向并交纳了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4.若报名成功后意向承租人放弃竞价资格,意向承租人放弃竞得资格、拒签《合同》等情况,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成都农交所眉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由权利人处理,并将其列入成都农交所眉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诚信黑名单。
5.承租方必须优先服务尚义镇相关村水稻制种。
6.其他事项:无人机型号为DJIZM48-3WWDZ-U75A(T100),无人机优先用于水稻种植生产。无人机移交后,由承租方负责农机设备的保管存放、服务作业、维护保养、保险购买、安全责任等,移交后农机设备产生的燃油费、电费、保维修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七、交易服务费收取
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交纳成交总价的5‰作为交易服务费。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到期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将从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无息原路退回。
八、交易保证金收取及退回
1.意向方于公告期最后一天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到成都农交所眉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后,视为报名成功。
2.未成交意向方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3.成交方在签订《合同》后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剩余部分无息原路退回。
成都农交所眉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9日
原文链接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太宝村2台农业植保无人机出租项目公告
一、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
| 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太宝村2台农业植保无人机出租
|
项目编号
| MSDP-ZC-202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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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流转方式
| 出 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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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流转期限
| 5年(以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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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姓名/名称
| 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太宝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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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流转单价
| 10000元/年(以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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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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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简况
标的基本情况
| 座 落
| 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太宝村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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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 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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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类型
| 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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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 是否存在抵押信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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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查封信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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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利人简况
权利人基本情况
| 姓名/名称
| 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太宝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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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4511402ME1407276M
|
住所/办公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太宝村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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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标的价格
| 以合同约定为准
|
价款支付方式
| 以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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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期限
| 以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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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余女士028-3811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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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挂牌
该项目挂牌3个工作日,挂牌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时至2026年6月2日16时。
五、接受意向承租方式
意向承租人可于挂牌时间内:2026年5月29日9时至2026年6月2日16时期间向成都(眉山)农交所东坡交易服务中心提交《报名登记表》,意向承租人经审查后具备申请条件的,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只接受意向承租人以转账方式交纳)。
挂牌截止时,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的,以不低于拟交易价格摘牌;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的,于公告挂牌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内采取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和成交价格,具体竞价时间以通知为准;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自然撤牌。
六、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人应于公告时间内阅览咨询公告内容,了解项目情况。如有疑问,请致电余女士028-38111989或到成都(眉山)农交所东坡交易服务中心(眉山市东坡区长安中路50号)进行现场咨询。
2.意向承租人提交《报名登记表》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完成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本项目报名工作。
3.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人是指有承租意向并交纳了交易保证金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4.若报名成功后意向承租人放弃竞价资格,意向承租人放弃竞得资格、拒签《合同》等情况,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成都农交所眉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交由权利人处理,并将其列入成都农交所眉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诚信黑名单。
5.承租方必须优先服务尚义镇相关村水稻制种。
6.其他事项:无人机型号为DJIZM48-3WWDZ-U75A(T100),无人机优先用于水稻种植生产。无人机移交后,由承租方负责农机设备的保管存放、服务作业、维护保养、保险购买、安全责任等,移交后农机设备产生的燃油费、电费、保维修费等由承租方承担。
七、交易服务费收取
成交后1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需交纳成交总价的5‰作为交易服务费。不足300元按300元收取,到期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将从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无息原路退回。
八、交易保证金收取及退回
1.意向方于公告期最后一天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到成都农交所眉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后,视为报名成功。
2.未成交意向方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3.成交方在签订《合同》后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剩余部分无息原路退回。
成都农交所眉山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