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畅行接驳'轨道交通客流培育与疏散效能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ZJZT-2026G042405/平台生成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招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
| 含税 最高限价
| 简要规格 描述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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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畅行接驳'轨道交通客流培育与疏散效能评价
| 2026年12月底前完成体系搭建与首批成效验证。
| 680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相关内容
| 本项目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为期 2 年的质保期。质保期满后须继续提供 2年维保期。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服务相应工作的能力。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及方式:
(一)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4点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二)获取地点: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三)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工本费: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开标将通过远程视频'钉钉群直播'方式举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当天由代理机构创建钉钉直播开标群,投标人代表现场签到、扫码进群,在线观看全程开标过程。
(二)投标文件以快递方式(不限快递公司)递交给本项目公证机构金华市正信公证处,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7日09时30分,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收件地址为: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533号,金华市正信公证处、收件人为金华市正信公证处:陈义哲(联系电话138199897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寄出后主动联系金华市正信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确保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签收时间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为准,并在快递箱外包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注明代表手机号等),因快递物流延误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封装破损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7日09时30分。
(四)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4楼开标三室。
八、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6月17日09:30时。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四楼开标三室。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3.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应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一次性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递交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
(1)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
(2)操作指引
开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可通过平台网站首页导航栏查看'办事指南'版块内的《电子保函操作指引》。
十、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二)已报名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投标人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四)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投标人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体为:
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金华轨道交通集团官网(http://www.jhmtr.net/)。
十二、业务咨询:
1.招标人名称:金华市金义东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9-86080219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轨道大厦19楼
2.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咨询
联系人:方鸿燕
联系电话:18329065737
项目质疑
联系人:孟雯
联系电话:13967480098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轨道大厦15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