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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隆安县南圩镇联伍村都乐屯龙那农田水利设施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中标公示
广西
发布时间:2026-04-13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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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隆安县南圩镇联伍村都乐屯龙那农田水利设施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5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6-C2-230030-GXZJ 
  项目名称:隆安县南圩镇联伍村都乐屯龙那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728723.3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隆安县南圩镇联伍村都乐屯龙那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28723.3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隆安县南圩镇联伍村都乐屯龙那农田水利设施项目,位于隆安县南圩镇联伍村都乐屯,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排灌渠道10条,采用现浇C20砼,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包含的内容为准。
最高限价(元):728723.32  
合同履约期限:150日历天。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效的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机构)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8日至2026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5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新版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开标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6月15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www.ccgp-guangxi.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485&articleId=Z14UTi6ujHNoG98jyLCMfw==
3.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隆安县南圩镇人民政府 
  地    址:隆安县南圩镇新宁街101号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1-6532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中吉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15层 
  项目联系人:陆色、谭千里 
  项目联系方式:0771-31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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