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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方县202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八堡乡新开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贵州
发布时间:2026-05-2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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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大方县202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八堡乡新开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项目编号:P52052120260005HD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22544.82元
5.最高限价:722544.82元
6.建设内容:新建150立方米无动力式污水处理池一座,新建污水管网DN300HDPE(双壁波纹管)1078米,农户污水收集管道DN160PVC-U管800米,DN700污水检查井40座。
7.工期:2026年12月31日前完工.
8.建设地点:毕节市大方县八堡乡新开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并出具总公司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或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及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出具的未拖欠税收的证明材料(以加盖税务机关印章的证明材料为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以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税务机关印章的凭证为准);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供应商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取消我公司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事业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优惠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9日至2026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获取。
方式:登记供应商使用CA或“标信通”APP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公告附件处的采购文件只面向社会公布,仅限于阅读,不能用于制作和上传响应文件。
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电子开标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4.投标有效期:60个日历天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响应文件事宜及技术支持方
1.1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的供应商,需登陆获知注册办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的相关事宜,按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或“标信通”APP后,即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响应文件、加解密响应文件等事项。(注:加密、解密使用的CA或“标信通”APP须保持一致)
1.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应急联系人15680500516)
1.3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658-7878
应急
联系电话:18785066386
1.4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方
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0857-8317294
2.投标保证金缴纳:
2.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方式、其他有效担保,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金额为伍仟元整人民币,缴纳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不能上传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且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未绑定成功,不能上传响应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缴纳保证金)。
2.2.1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2.2.2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业务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能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不能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否则投标保证金不能绑定),影响缴纳费用到账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2.3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2.3.1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下载电子保函截图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放入响应文件中,不再验证真伪。
2.4联系方式
联系人:财务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七、对《磋商文件》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时间、方式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相应采购过程阶段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含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质疑投诉”栏提出质疑)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磋商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磋商文件》时间之外获取《磋商文件》的,下载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敬告:
(1)《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和磋商操作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详询技术支持方。
(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终报价(第一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方县八堡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八堡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张德红(15329370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铭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毕节市七星关区招商花园城E区商务中心写字楼5楼
联系方式:李林辉(13765831862)、韦志丽、左金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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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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