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南岸张家村文化楼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进行网上登录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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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15-440607-2026-0001-003-2026-01
项目名称:南岸张家村文化楼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类型:工程类
预算金额:3570131.79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标的名称:南岸张家村文化楼建设工程
标的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元)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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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筑工程
| 南岸张家村文化楼建设工程
| 1(项)
| 详见“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 3570131.79
| 321311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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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18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本工程必须按计划施工,且工期不因节假日、雨季等因素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项任一项证明材料: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如为2026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投标(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③《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项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或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及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交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其中1个月或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及其中1个月缴交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或《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以下两项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按格式要求填写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函》;②按格式要求填写提交《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磋商小组于响应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提供书面承诺函或《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
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注册有效期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和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需提供供应商扣除开标(响应)当月前1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响应)的情况,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响应)竞争,如投标(响应)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成交)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成交)项目的投标(响应)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供应商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供应商隐瞒中标(成交)项目获取中标(成交)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查处。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已办理登记手续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 05 月 29 日至2026年 06 月 05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供应商通过网上免费获取磋商文件,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方式:通过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06 月 11 日 上午9:00 (08:30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2、响应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 06 月 11 日 上午9:00 (北京时间)
3、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2号楼)。
五、本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其他交易”栏目。(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3、询问(提问)、质疑(异议)提交方式:
(1)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提交方式: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点击对应的项目,打开“提问”快捷菜单,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管理云平台要求进行提交。
(3)质疑(异议)提交方式: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点击对应的项目,打开“质疑”快捷菜单,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管理云平台要求进行提交。
(4)询问函、质疑(异议)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询问(提问)、质疑(异议)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六、其他补充事宜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模式,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进行网上获取选取磋商文件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场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响应)。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 (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 (4)在开标会上,纸质响应文件外封套上载明的供应商名称与获取文件时登记的供应商名称不一致(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供应商主体信息库”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国企采购系统”上均完成供应商名称修改的除外)的,判定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由采购人负责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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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质疑
| (1)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询问提交方式: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点击对应的项目,打开“提问”快捷菜单,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管理云平台要求进行提交。 (3)质疑(异议)提交方式: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点击对应的项目,打开“质疑”快捷菜单,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加盖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管理云平台要求进行提交。 (4)询问函、质疑(异议)函的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并应按照采购文询问(提问)、质疑(异议)规定方式进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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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受理方式
|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方式提交的询问函均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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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受理方式
| 供应商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质疑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质疑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方式提交的质疑函均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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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响应)保证金截止时间
|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响应)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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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工程材料调整说明:本工程原设计采用灰砂砖,现根据现场施工实际需求,调整为红砖砌筑。调整后,相关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材料技术要求,均严格按照现行国家规范、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执行;材料用量及费用,按现场实际施工工程量据实结算。 2. 本工程桩基子分部工程打桩施工已全部完成,成交供应商作为承包方,负责统筹实施该子分部工程的全流程验收工作(含自检、报验、检测配合、资料归集及组织各方参与验收),确保验收结果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行业现行标准。验收完毕后,成交供应商应向打桩施工单位支付桩基工程固定价款人民币壹拾叁万柒仟伍佰元整(¥137500.00),该费用为包干价(含人工、材料、机械、检测配合、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全部相关费用),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依法履约支付。上述要求在供应方桩基础分部报价负责包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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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南岸村张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南岸三甲村四巷3号南岸村委会
联系方式:0757-8783240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文锋西路59号颐澳湾花园北地下146号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联系方式:0757-87739975
发布人: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年 05 月 28 日
公告信息公告内容相关附件公告信息
| 项目名称 | 南岸张家村文化楼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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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Z15-440607-2026-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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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名称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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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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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相关附件附件名称 1磋商邀请函(盖章).pdf
附件名称 2施工图(1).zip
附件名称 3南岸张家村文化楼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zip
附件名称 4南岸张家村文化楼建设工程-磋商文件.docx
附件名称 5南岸张家村文化楼建设工程-磋商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