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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星能源动力岛汽水系统管网提升改造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江苏
发布时间:2026-05-2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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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星能源动力岛汽水系统管网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中星能源动力岛汽水系统管网提升改造施工总承包项目(标段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E3207011837000450002001JS320710(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星能源动力岛汽水系统管网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示范区经备〔2026〕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星能源动力岛汽水系统管网提升改造施工总承包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中星能源动力岛汽水系统管网提升改造施工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陬山路以北、石化三路以东
2.3 建设内容:中星能源动力岛汽水系统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本项目拟在原动力岛汽水系统基础上增加隔离阀门、管道、管件、支吊架以及相关电仪控制系统。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中星能源动力岛汽水系统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本项目拟在原动力岛汽水系统基础上增加隔离阀门、管道、管件、支吊架以及相关电仪控制系统。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984.69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中星能源动力岛汽水系统管网提升改造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包含:
(1)原动力岛汽水系统基础上增加隔离阀门、管道、管件、支吊架以及相关电仪控制施工;
(2)动力岛汽水系统与IGCC电力标段相关汽水系统预留接口汇通及电仪控制系统(包括a.电力标段5.3Mpa蒸汽经5.3/1.3双减接至动力岛除氧器加热蒸汽母管,b.电力标段5.3Mpa蒸汽母管经5.3/3.2双减至3.2瑞恒碳三一期和绿色化学用户,c.电力标段5.3Mpa蒸汽经减温器至5.3Mpa瑞恒碳三一期用户);
(3)以上工作包含材料采购、施工和调试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R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120日历天,本项目多个作业面同时施工,其中汽水系统管道改造恢复施工段为5日,该工期自“汽水系统隔离完成、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算,到期必须实现管道系统具备投运条件。除发包人书面同意外,工期不予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压力管道安装GCD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详见招标公告3.1、3.2);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徐圩新区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投标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所有投标材料均为真实有效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有效的:
4.1营业执照;
4.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4.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证;
4.5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6投标人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上述原件资料,以上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所有投标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5.评标办法
5.1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5.2招标文件评标条件基本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5)投标人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  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当满足评标条件基本要求的投标文件数量不超过40家(含40家)时,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
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88%。
2.当满足评标条件基本要求的投标文件数量超过40家时,应当将满足评标条件基本要求的投标文件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2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1)两种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①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②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B,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88%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3.4(1)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100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4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公告的媒介
9.1;
9.2。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连云港中星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728室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街道云河路与灯塔路交汇处

联系人:刘品吉

联系人:纪英智/柳亚男
项目负责人:时良媛
电话:0518-82256886
电话:0518-82106687

邮编:222000

邮编:22200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jiyingzhi@jsyangjing.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徐圩新区招投标办
联系电话:0518-82256030
10.3异议渠道
(1)异议提交的形式:现场递交、邮寄(快递)提交或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线上提交等;
(2)采用现场递交、邮寄(快递)形式提交异议书的,异议人需联系招标人获取地址,异议书参考格式可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
(3)采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线上提交异议书的,有关要求:
1)异议人需先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供应商账号,供应商账号注册成功后登陆账号,在首页选择异议投诉模块,在异议投诉模块中提交异议书。
2)异议书参考格式可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平台线上提交异议书咨询电话:0518-82256030。
10.4异议提出的时间:异议、投诉时执行《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5〕181号),异议提出的期限规定如下:
(1)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在20日以上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发布时间在10日至19日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提出(发布时间指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3)对资格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资格预审未入围结果公示期内提出。
(4)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5)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特别提醒: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文件)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2.投标人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在投标准备期内及时制作网上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投标人在开标系统使用CA锁对各自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招标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标时,招标人可以选择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电子标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栏7.0投标人(网址: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登录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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