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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宁德封闭式福安市财政局福安市财政局评审业务造价鉴定及会计鉴证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福建 宁德
发布时间:2026-05-2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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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福安市财政局评审业务造价鉴定及会计鉴证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22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福安市财政局委托,拟对福安市财政局评审业务造价鉴定及会计鉴证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福安市财政局
2、
联系人:苏浩
3、联系方式:0593-6383594
4、联系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龙江路5号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福安市财政局评审业务造价鉴定及会计鉴证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K3509812026000009
3、征集项目简介:福安市财政局具体负责福安市财政性投资项目预算、结算、决算的审核工作。现福安市财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福安市财政局关于协作机构管理的相关内部制度,面向社会选择一定数量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咨询服务机构,协助福安市财政局开展评审工作,服务事项为采购人委托的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服务期为2年。 包1工程造价鉴定服务:第一阶段入围工程造价咨询协作机构数量上限25家。 包2会计鉴证服务:第一阶段入围会计师事务所协作机构数量上限6家。
4、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5、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是 否 是 否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1 采购包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评审咨询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25.00
2 采购包2 会计咨询服务 会计咨询服务 其他未列明行业 6.00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6、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 采购单位/行政区划 类型
1 福安市财政局 采购单位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满足《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服项目框架协议的入围供应商应当为入围产品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的采购 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采购包1:
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预留比例为0%
采购包2:
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预留比例为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采购包1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征集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分包名称:采购包2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服务能力(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2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征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征集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如框架协议期满,因新一期框架协议征集出现废标、质疑投诉等特殊情形,导致新一期框架协议不能按时签订的,本框架协议继续履行,直至新一期框架协议签订为止。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6年05月28日至 2026年06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地点: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
3、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申请获取征集文件。
4、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22日 08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6年06月22日 08时3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开启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福建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登录入口的CA办理模块。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1-2666
CA及签章服务: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机构
联系人:叶浩、缪胧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593-2916316
本项目开标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福安市棠兴路806号(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2号开标厅。

征集人:福安市财政局
2026年05月28日
      相关附件:  
      福安市财政局评审业务造价鉴定及会计鉴证服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K350981202600000920260527002)-征集文件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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