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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集团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兰溪市省级高新区(临港片区)新材料低碳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项目1#、2#厂房范围内模板脚手架工程

公告-招标公告
中交集团
发布时间:2026-05-2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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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兰溪市省级高新区(临港片区)新材料低碳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项目1#、2#厂房范围内模板脚手架工程
项目编号:GK2026052700156087(试)
发布时间:2026-05-28 10:00:00
发布单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交建工程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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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兰溪市省级高新区(临港片区)新材料低碳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项目1#、2#厂房范围内模板脚手架工程
公告内容: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兰溪市省级高新区(临港片区)新材料低碳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项目1#、2#厂房范围内模板脚手架工程(项目名称)兰溪市省级高新区(临港片区)新材料低碳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项目1#、2#厂房范围内模板脚手架工程(包件名称)
房建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K2026052700156087(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兰溪市省级高新区(临港片区)新材料低碳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项目1#、2#厂房范围内模板脚手架工程(项目名称)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房建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灵洞乡  。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兰溪市省级高新区(临港片区)新材料低碳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项目,总用地面积31698平方米(折合约47.55亩),总建筑面积124218.28平方米。
其他: 无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兰溪市省级高新区(临港片区)新材料低碳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项目1#、2#厂房范围内模板脚手架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包件划分: 1个包件  。
计划工期:  324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6.27  
2.3 招标人提供的材料:临时用
一、
二、三级配电箱(综合单价已包含此费用,计量时按合同约定价扣除)。
2.4 招标人提供的船、机:  塔吊、施工升降机 。
2.5 本次招标包件临设、水、电情况:(1)生活用临时设施:招标方不提供,投标方自行解决,综合单价中包含投标方生活场所及生活用水电费用。 (2)临时生产水电设施:本工程甲方提供变压器和自来水管接驳口。变压器、一级、二级、三级配电箱(此价格包含在综合单价中,计量时按合同约定价格扣除)和电缆、临时自来水管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根据乙方完成的计量产值,按比例进行分摊后当月予以确认,并在分包计量款中扣除。乙方安排专职持证水电工每天巡查巡检,填写水电工巡检记录。
2.6 其他:1)施工中产生的多余建筑垃圾须及时清运,临时堆放必须做好覆盖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2)投标方实际履约人员(包含现场管理人员及泥工班组、钢筋工班组和防水工班组)要求和投标文件里的履约人员保持一致,且必须到现场参与洽谈及管理工作;如班组不能胜任工作,需及时更换班组,否则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项目施工过程中,若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满足不了招标方要求,招标方要求投标方整改,投标方整改不到位的,有权调整投标方的施工任务。若中途实际施工进度严重延期影响进度工期20%以上,出现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拒不履行施工合同中所包含的某项工程,视为投标方严重违约,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4)投标方应确保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整个工程项目施工任务,并承诺按上报监理批准同意的总进度计划中的主要节点进行进度考核,进度考核以建设单位同等处罚的双倍为准。
5)为确保本合同专款专用,投标方需开立专用账户,待专用账户后开立完成后,收款账户信息以专用账户为准(投标方提供用工、材料、设备协议,提供采购出入库、运输记录、发票;招标方根据投标方提供的费用及发票的合理性,审核批准后支付),具体详见《公司资金支付监管办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各投标人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选择中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sra.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 10 时至 2026 年 6 月 2 日 1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6 月 7 日 10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6.1 工程现场踏勘
6.1.1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自行前往施工现场(地点:  )进行踏勘,并可就本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要求招标人进行答疑(或电话答疑);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6.1.2 各投标单位应认真勘察施工现场,熟悉施工区域内的人文、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施工场地征地拆迁,临时使用的空间及周边环境,了解一切所能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所有因素均应包含于投标总价中,一经中标不能以不完全了解为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有中标方负责。
6.2 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交建工程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4123号
联 系 人: 廖钧茹  
电  话: 1539698764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2026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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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08:30 ~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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