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利县养老中心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诚鹏机电城D座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0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JHCG-2026-04
项目名称:平利县养老中心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养老中心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装修设计服务 | 平利县养老中心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0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养老中心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养老中心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需提供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有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4)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5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5月至今任意1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5月29日 至 2026年06月0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诚鹏机电城D座5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0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平利县财政局5楼502室(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173号)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6月0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平利县财政局5楼502室(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17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在规定发售时间内,供应商携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在规定时间内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安康市诚鹏机电城D座5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谢绝邮寄),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民政局(本级)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
联系方式:153532550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川光聚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诚鹏机电城D座5楼
联系方式:18091555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川光聚合经办
电话:18091555098
陕西川光聚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8日
相关附件:
政府采购项目核准书 (32).pdf 采购清单 (2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