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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番禺区化龙净水厂三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公告

公告-中标公示
广东
发布时间:2026-05-2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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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化龙净水厂三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公开信息 招标单位名称: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信用代码:
914401136832766113
招标单位签订人: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名称:
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成员)广州市盾建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信用代码:
91440101190435012D,(成员)91440101718110858B
中标单位签订人:
(主)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盾建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3687.251339万元
招标控制价:
3793.078221万元
合同签署时间:
2026-05-28
合同期限:
150日历天。其中:从开工之日起至完成施工并通水试运行不得迟于2026年6月30日。
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 确保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2、技术标准:详见合同附件十六《工程技术标准》。3、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较严者,出水氨氮年均浓度不超过1.5mg/L。4、如水务主管部门对验收有新的规定,则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新规定。
合同主要内容:
新增污水处理设备和污泥干化设备。主要包括:①新建污水处理设备2万吨/日:包括提升泵、粗细膜格栅、鼓风机、推流器、内外回流泵及膜组器、加药系统、精确曝气系统和紫外系统等,规模为2万吨/日;其中精确曝气系统为二期、三期服务,规模为5万吨/日,中水设备为全厂服务,规模为7万吨/日;②配套新建储泥池1座共4格,合计有效池容200m³;③配套厂平工程改造(直径0.25米的中水管道敷设等)。(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番禺区化龙净水厂三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公开信息 招标单位名称: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信用代码:
914401136832766113
招标单位签订人: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名称:
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成员)广州市盾建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信用代码:
91440101190435012D,(成员)91440101718110858B
中标单位签订人:
(主)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盾建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3687.251339万元
招标控制价:
3793.078221万元
合同签署时间:
2026-05-28
合同期限:
150日历天。其中:从开工之日起至完成施工并通水试运行不得迟于2026年6月30日。
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 确保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2、技术标准:详见合同附件十六《工程技术标准》。3、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较严者,出水氨氮年均浓度不超过1.5mg/L。4、如水务主管部门对验收有新的规定,则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新规定。
合同主要内容:
新增污水处理设备和污泥干化设备。主要包括:①新建污水处理设备2万吨/日:包括提升泵、粗细膜格栅、鼓风机、推流器、内外回流泵及膜组器、加药系统、精确曝气系统和紫外系统等,规模为2万吨/日;其中精确曝气系统为二期、三期服务,规模为5万吨/日,中水设备为全厂服务,规模为7万吨/日;②配套新建储泥池1座共4格,合计有效池容200m³;③配套厂平工程改造(直径0.25米的中水管道敷设等)。(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番禺区化龙净水厂三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公开信息 招标单位名称: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信用代码:
914401136832766113
招标单位签订人: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名称:
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成员)广州市盾建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信用代码:
91440101190435012D,(成员)91440101718110858B
中标单位签订人:
(主)广州市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盾建建设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3687.251339万元
招标控制价:
3793.078221万元
合同签署时间:
2026-05-28
合同期限:
150日历天。其中:从开工之日起至完成施工并通水试运行不得迟于2026年6月30日。
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标准: 确保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2、技术标准:详见合同附件十六《工程技术标准》。3、污水处理出水水质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较严者,出水氨氮年均浓度不超过1.5mg/L。4、如水务主管部门对验收有新的规定,则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新规定。
合同主要内容:
新增污水处理设备和污泥干化设备。主要包括:①新建污水处理设备2万吨/日:包括提升泵、粗细膜格栅、鼓风机、推流器、内外回流泵及膜组器、加药系统、精确曝气系统和紫外系统等,规模为2万吨/日;其中精确曝气系统为二期、三期服务,规模为5万吨/日,中水设备为全厂服务,规模为7万吨/日;②配套新建储泥池1座共4格,合计有效池容200m³;③配套厂平工程改造(直径0.25米的中水管道敷设等)。(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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