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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渭南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大荔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策划工作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中标公示
陕西 渭南
发布时间:2026-05-28
内容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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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Y-ZB-022-2026
二、项目名称:大荔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策划工作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大荔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策划工作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评审方法是否价格扣除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西影路46号综合评分法483,000.00元83.23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大荔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策划工作服务项目):
服务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大荔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策划工作服务项目 本次服务围绕大荔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策划展开,核心是协助我县对标国家政策、落实市级要求,完成项目谋划与申报工作。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基于县域生态环境问题现状,针对重点区域,通过调查各类生态要素,识别各区域内的水土流失、湿地退化、农田生态功能退化等关键生态问题;依据国家及省市级相关规划,结合大荔县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明确项目总体定位、建设目标与实施路径;统筹谋划、合理布局重点项目;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完成7个“山水工程”项目策划申报任务,确保符合国家山水工程项目申报要求为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与进度,确保项目成功申报,现提出以下服务要求,服务单位须严格遵照执行: 1. 人员与资质要求:服务单位须组建专业服务团队,且具有申报省级及以上山水工程项目策划申报经验;团队核心成员需包含土地、规划、水利、林业、农业、造价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配置齐全,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更换核心人员。
2. 进度与时限要求:服务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确定服务实施进度计划,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进度计划推进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区域生态环境问题识别、项目谋划、报告编制等工作,按时提交成果,不得无故拖延工期。
3. 质量与责任要求:服务单位须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项目谋划与材料编制须充分结合大荔县实际,精准对接国家政策与申报要求,确保成果具有可行性与可实施性。
4. 沟通与配合要求:服务单位须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指定专人作为对接联系人,每周向我方提交工作进展报告,及时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积极配合我方组织的调研、座谈等会议,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响应修改意见,高效完成材料调整完善;严格遵守我方相关管理规定,妥善保管项目相关资料,不得泄露涉密信息,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成果资料所有权归我方所有。
60日历天本项目服务工作严格遵循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与技术规范,确保成果科学合规、精准对标、可落地可申报,具体标准如下:1. 政策合规标准: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6〕7号)、自然资源部等三部门《关于组织申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6〕282号)等文件要求,紧扣国家“十五五”山水工程支持方向,契合省市生态保护修复总体部署。
2. 技术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双重规划”等规划、技术标准,科学开展生态环境问题诊断、目标设定与工程布局,确保项目符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原则。同时,严守三条控制线,与国土空间规划等规划有效衔接。
3. 成果质量标准:申报材料需做到内容完整、逻辑严谨、文本规范,符合国家山水工程项目申报格式与深度要求;项目谋划需立足大荔县地处黄渭洛三河交汇的区位特点,聚焦水土流失、湿地保护、农田生态提升等核心任务,突出区域特色与示范价值;绩效目标设定与工程内容、资金投入相匹配,涵盖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指标。
483,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党博(采购人代表)、臧梅萍、惠换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按标准收取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大荔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策划工作服务项目 0.724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大荔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大荔县东环路十字
联系方式:138913301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陕西翰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荔县西城街道办西二环北段551号
联系方式:13093977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沙沙
电话:13093977939
陕西翰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8日
相关附件: 大荔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策划工作服务项目报价明细附件.pdf
大荔县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策划工作服务项目(HY-ZB-022-202620260513001)-文件集.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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